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论语》3.02)
这个记载没有什么大争议。早在汉代,马融说的“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雍》,《周颂•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庙,歌之以彻祭。今三家亦作此乐”就为后世所接受。
例如梁代皇侃说:“《雍》者诗篇名也,彻者礼天子祭竟,欲彻祭馔,则使乐人先歌《雍》诗以乐神,后乃彻祭器。于时三家祭竟,亦歌《雍》诗以彻祭馔,故云三家者以《雍》彻也。”
南宋朱熹亦说:“三家,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之家也。雍,周颂篇名。彻,祭毕而收其俎也。天子宗庙之祭,则歌雍以彻,是时三家僭而用之。”
我们从这些注释中知道《雍》本来是《诗经》里头的周颂,是周天子在祭祀之后要彻(与今天讲的“彻”同义,即收餐具食品)祭品时演奏的乐曲。现在三家竟然也演奏这个音乐彻祭品,岂不是僭越了?
既然“八佾”舞和“雍”乐曲都是天子专属,何以三家采用就算僭越,鲁君采用就不是呢?要知道,鲁国本是周武王给其弟周公旦的封地。周公旦对周王朝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位何其高尚,因此鲁国也就享有一些特权。
三家,指的是鲁国的卿大夫孟氏、叔孙氏和季氏三个家族。鲁国传到桓公时,桓公有四子,嫡长子继位后称鲁庄公,庶长子、庶次子、嫡次子都按当时的封建制度被封为卿。他们的后代逐渐形成了大家族,是为“仲孙(亦称孟孙),叔孙,季孙”。由于都是鲁桓公之后代,所以后世又称为“三桓”。三桓之中,又以季氏的势力最大,常有僭越之举。身为鲁国人的孔子看不过这种非礼的举动,所以常有埋怨之言。
下半句就是孔子骂三桓的话。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是孔子引用《雍》的句子。汉代包咸注释说:“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後来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於堂邪?”孔子的意思是这首诗所说的是助祭者都是诸侯和王者之后,天子的容仪何等威严,现在三家的祭祀竟然敢于采用,哪里有这种气势威严?徒增个骂名而已,就像朱熹所说:“讥其无知妄作,以取僭窃之罪。”
从“八佾”舞和“雍”曲两个事迹看,孔子是很迂腐的。他很讲究礼的规范,天子的礼只有天子可用,公卿不宜采用;公卿之礼,平民也不可用之。今人祭孔,竟然安排跳八佾舞,孔子泉下有知,岂不气死?
不过清人宦懋庸撰的《论语稽》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说:“夫春秋之世,以礼乐为娱乐之物,且以其大者重者为观美,而不复辨此礼此乐之何以施用。”因此怀疑是后世误记孔子的言论。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5/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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