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说过:“作者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读者水平的提高。”这番话引发我思考。
过去,我一直相信“读者水平的提高有赖于作者水平的提高。”所以,我的“走近古人”写得大家看不懂,我还是很坚持。
其实,文章有多类型的。
我们写论文,是以探索大家不懂的问题为主,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是以最高程度的读者为准。一些常识性的话题,我们都当读者已经懂的,不需要再费笔墨阐述。这样的论文,是学位论文,或者是刊登在学术期刊的单篇论文。
如果著书立论,我们的文章却要通俗,一些基本的概念,我们都得动笔墨加以阐述,以便读者看得懂。对做学问的人来说,不太喜欢出书就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因为书本不像单篇论文那样简练,只提自己要探讨的新观念,一些旧的课题,或者老生常谈的,都要省略。书本看起来洋洋洒洒,对治学的人来说,却是过多“水份”的。多写书,自己的程度会停滞不前。
我给《星洲日报》写的文章,本来是当着我持续写学术论文的平台,不想多沾水份的,可是,逐渐的却发现不合时宜。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专家方卫平曾给我建议,要我捉紧这样的发表机会,给群众介绍中国古代的文化与人物;中国特级教师周益民也提过类似的说法,并且还希望我以自己的知识结构,给中国的中学生写“走近古人”。可是我却始终不想放弃自己的坚持。
可是,一边研究古代,一边研究儿童文学的我,却常常要面对矛盾,得寻求平衡点。
最近看中国省级特级教师管建刚的作品,他引述了多国的作文教学的课程纲要,例如英国这样强调:“针对写作目的和预期读者采用合适的文章体式”,“能吸引读者的兴趣,还能西其他种类的依时间顺序的作文。为多种目的和读者,写各种类型的文章;并注意激发读者的兴趣”,“为多种目的和读者,写各种类型的文章;并注意激发读者的兴趣”;美国的要求是:“明确写作目的和读者”,“选择一个你认为读者会感兴趣的主题”,“让读者看到故事的环境、人物和事件”;日本不说“读者”却说“写作的对象”,他们说:“考虑写作的对象和目的,依据对象和目的进行写作”;中国的吴忠豪教授也说:“没有读者的写作是没有生命的写作,没有读者的写作教学是没有生命的教学。” 凡此种种说法,都是在强调写作该优先考虑读者的接受能力。“读者至上”的理论因此而建立。
中国近代教育家夏丏尊先生说:“读者意识是最大的写作技巧。”管建刚因此把“读者意识”列为作文的重要条件。
我毕竟是搞教育的,不是纯粹的学术人员。因此,我的文章也应该多考虑读者,让读者的满意度来成就我,让古人更加的贴近现代人。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0/07/2014
"作者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读者水平的提高"如此说来"学生的水平提高有赖于教师的水平提高"?
回复删除昨晚在论文研究建议部分就提出了这一点。
按照朱光潜先生的思路,正好和您说的相反。正确的是:教师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学生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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