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的《史记》不但文笔受人称颂,其独到的选材眼光也叫人惊叹,例如《货殖列传》就是奇文一篇。
“货殖”本指经商营利,汉代人多用以指经商的人,例如班固的《西都赋》:“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货殖列传》,就是司马迁笔下的商人传记。
在学界,《货殖列传》的研究是多向的,有对一些难解词句作考释的,有探讨其体例归属问题的,也有深入分析其地理学、伦理学、文化、文学及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关系等的,当然重点还是分析司马迁的经济思想和商人观。
有学者统计,自宋代赵访撰写《读货殖传》起至今,共有研究论文224 篇,是《史记》七十列传中研究数量最多的。其中有半数以上是探讨司马迁的经济思想的。
何以司马迁的这篇传记会那么受注目?如果我们熟悉历代儒生所高唱的“君子安贫”、“君子固穷”、“富贵浮云”的价值观,或熟悉历史论著往往将“富商大贾”与豪强地主并称为“工商奴隶主”,把他们的富裕视为给社会带来灾难,造成农民贫穷的主因,我们就会感受到司马迁《货殖列传》的卓越见识。
在秦朝和西汉初期,商人的社会地位是很低的。秦始皇时有“滴戍制度”,商人被编入特殊的“市籍”,如果犯罪,将随时被押往边疆服役或定居;汉高祖不但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乘车、不得购买土地、还必须加倍交税;汉武帝恢复秦朝的“滴戍制度”,将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子孙都列入征发的对象。可见,当时的社会,以农业为“本”,商业为“末”,所以处处“崇本抑末”,商人自然成了从事“末业”的“贱民”了。
司马迁的观点却完全不同。《货殖列传》说“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也就是说社会的健全是在良好的分工之下,农人、渔樵、工人、商人各有任务,所以主张“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能够如此满足各自的需要,则“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來,不求而民出之”,根本不需要法律手段和行政命令约束。在司马迁眼中, 商业、手工业和农业拥有同等的地位,并不存在本末的分别。
司马迁在文中还以大量的事例说明商业的重要性,记载了一些著名大商人的业绩。被司马迁称道的商人、手工业主、畜牧主,他们获得的巨大财富,都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而是“皆诚壹之所致”才获得成功。所以司马迁将他们称为“贤人”,记录他们的事迹,“令后世得以观择焉”。
可惜的是,司马迁对商人的热情讴歌在当时并没有产生什么回响。反之,汉武帝还颁布了“算络”和“告络”令,对商人实行全面管制和搜括,使许多商人破产,国库却忽儿充实。这是政府与民争利的恶法,是统治者打击商人的例证。即使是班固,谈到司马迁为货殖列传时,还指责司马迁“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
好文章是不会被彻底否定的。近代钱钟书就将此文誉为“于新史学不啻手辟鸿蒙矣”(《管锥编》)的创新之作,媲美西方史家巨著。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4/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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