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18]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与诸子散文并行的是史传散文。

中华民族对历史的保存是相对完整的,这是值得自豪的一点。保存史料的方法有很多,并不单单是《春秋》或三传一类的史书才保存历史。古人读书,视重要典籍为 “经”,列为必修科,代代相传。清代学者章学诚倡导“六经皆史”,认为诸经不外是史。古人执笔不凭空想象,所写的皆所见所闻,足可反映一个时期的实况,经也含史。可见古人称“经”不过是一种尊称,实际上经、史是同一家的。

《春秋》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学界相信是出自孔子之手。不过,《春秋》记事非常简练,例如开篇的鲁《隐公》记载:“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子益师卒。”兴味索然,实在难于相信出于至圣先师之手。

孔子的追随者相信孔子著史是有其目的,含褒贬于其中。其实这是孟子推波助澜的成果。孟子认为孔子见世道败坏,“惧,作《春秋》”。不但如此,《春秋》达到的客观效果是“乱臣贼子惧”。范宁为《谷梁传》作序还说:“一字之褒,宠踰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不过,这番说辞是太过的,后世就不少人质疑。例如钱大昕便说:“愚尝疑之,将谓当时之乱贼惧乎?……《春秋》之后,乱贼仍不绝于史册,吾未见其能惧也。”因此强调类似《春秋》的记载,不过“直书其事,使人之善恶,无所隐而已矣。”也就是说史家下笔,不该带有价值的判断,只要把事情客观报道出来就是。就如明代袁枚所言:“作史者只须据事直书,而其人之善恶自见,以己意为奸臣、逆臣,原可不必。”

《春秋》记事之简,或因其时载笔之难,不屑作冗长之辞所致。孟子之言虽为过,但却也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圣人著史会有所选择,并以劝诫警惕后人为出发点。后世称此为“史观”。但是,孔子的记载太过简练,世人难以看懂。故《春秋》之后,有《传》的出现,沿着孔子纪事的基础加以“直陈其事”,让后人了解事情的始末,吸取前人的教训。

例如前面所引的《隐公》夏五月的事“郑伯(攻)克(共叔)段于鄢”,《左传》便详尽地记载了郑伯(郑庄公)如何平息其弟弟共叔段的“造反”。虽然作者在文中也作了道德判断,认为《春秋》所书是讥讽郑庄公没有教好弟弟,任由弟弟一步步深陷泥沼,最终为人民所遗弃。但《左传》所载的事迹详细,后人自可另作判断,不必听从作者所言。道德价值本来就因时而异,不能一概而论。作者可以作价值判断,读者当然也可以。因此,今人对共叔段的下场,不会寄予同情,而相信多行不义的人,必将招惹更大的麻烦,最终招来杀身之祸。

“多行不义必自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0/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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