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

【316】《病梅馆记》的另类解读

龚自珍是清末著名的思想家,他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帝王一姓相传的旧观念,抨击清王朝的残酷统治和腐败政治,力主改革。可是,他的政途并不顺利,迟至38岁才中进士,虽然先后出任国史馆校对、内阁中书、礼部主事等职,却都是小官闲职,不受重用。10年后他辞官回乡讲学,3年后去世。

退隐期间,龚自珍写过一篇短文《病梅馆记》,颇为后世所器重。全文不到三百字,摘录如下:

“江宁之龙蟠,苏州之邓尉,杭州之西溪,皆产梅。或曰:‘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固也。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未可明诏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以夭梅病梅为业以求钱也。梅之欹之疏之曲,又非蠢蠢求钱之民能以其智力为也。有以文人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

予购三百盆,皆病者,无一完者。既泣之三日,乃誓疗之:纵之顺之,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以五年为期,必复之全之。予本非文人画士,甘受诟厉,辟病梅之馆以贮之。

呜呼!安得使予多暇日,又多闲田,以广贮江宁、杭州、苏州之病梅,穷予生之光阴以疗梅也哉!”

这篇文章多定格为政论小品文,属于托物言志之篇。一般评论是:“作者采用含蓄隐晦的笔法,托物喻人,通过植梅这样的生活琐事,形象地揭露和抨击了清朝封建统治阶级束缚人们思想、扼杀摧残人才的罪行。”

可是我们看龚自珍的生平与毕生奋斗的事业,他的思想要丰富得多。他曾与林则徐、魏源等人结成宣南诗社,宣传改良主义思想,对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维新运动,产生过重要影响。梁启超这样评介他:“晚清思想之解放,自珍确与有功焉。光绪间所谓新学家者, 大率人人皆经过崇拜龚氏之一时期。初读定庵文集,若受电然。”(《清代学术概论》)所以赞龚自珍是“近世思想自由之响导”,“能为现今思想界之放光明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

可见,把《病梅馆记》定位为政治小品是缩小了本文的价值。

如果我们从教育的角度看待此文,也会深受启发。文中提到的“文人画士”是摧毁梅花,让梅不能自然生长的始作俑者。他们的一句评论:“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影响了群众的审美观,使卖梅花的商人“夭梅病梅”,争相“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目的就是“求重价”。结果造成“江浙之梅皆病“,揭示了文人画士之祸之烈是何其大!

教育工作者如果盲目听从权威,非自觉式地相信指示,不也是“夭梅”的凶手么?以一个审美标准来统一看法,大家争相追逐“达标”,岂不让天下之“梅”畸形成长?

龚自珍文中提出“解放“梅花的具体解救方案,那就是“纵之顺之,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不要以自己的审美标准,预设一个方框,钳制“梅”的正常生长。让“梅”回到大地,解除系缚他们的绳索,才是正道。

教育岂不也是如此?不明就里者,往往好心做了坏事。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8/12/2013

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

【315】卖柑者的一番话

生于元朝末年的明朝开国功臣刘基(伯温)曾经写过一篇《卖柑者言》,讽刺元朝的政治情况。文章很短,只有三百来字,却发人深省。

刘基借街头买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坏柑一事,以叙带议,并托卖柑者的反驳,揭露元末统治者的腐败弊政,抒发愤世嫉俗之情。

文章说杭州有个卖水果的小贩,善于收藏柑。文章没有交待小贩如何藏柑,却说明这些柑经过他收藏之后,外皮闪闪发亮,“玉质而金色”。拿到市场上去卖,人人争相购买,价钱比一般的柑要高十倍。作者也买了一个,回家剖开来想吃,却有烟扑向口鼻。视察剖开的柑,里面竟是干巴巴的,仿佛一团败絮。

作者不甘心,回到市场上责问卖柑者何以如此欺骗顾客。结果反引来一番讪笑。水果贩说:“我卖柑已经整年了,就是靠这个活儿养活自己。我卖柑,人买柑,从来没有人有异议,唯独你却‘阿芝阿佐’。欺骗世人的人不少,又哪里只是我一人?你真是不通世情啊!”

接着,水果贩发表了一番议论。他举例说当今那些佩带兵符、坐虎皮椅子的武将,个个威风凛凛的样子,好像是捍卫国家的人才,可是他们真的能像孙武、吴起那样提供治国的韬略吗?再看那些戴着高高的官帽,腰上拖着长长带子的文官,个个神气活现,好像是朝廷的重臣,可是他们真的能像伊尹、皋陶为国家建立功业吗?事实是,国内盗贼兴起却不知道抵挡,百姓贫困却不知道解救,官场腐败却束手无策,法度败坏却不能整顿,这些文臣武将,个个可是白白地耗费国家仓库里的银两,却不知道羞耻是什么啊!

水果贩发表了议论,还做了一个重重的结论:这些高官武将,个个领取高薪,权高位重,看上去威严赫赫,相貌堂堂,不正是外表像金玉、内里像破絮的写照吗?这些欺骗百姓,耽误国家的败类没有人去追究,却来和我这个卖柑的做计较?作者为之语塞,哑口无言。

末世政权,朝纲腐败,纪律松散。元朝实施种族区别政策,更使这种情况恶化。《卖柑者言》作者刘基曾在元代出仕,但对官场的腐败深恶痛绝,其后隐居青田。在青田期间,写了《郁离子》一书传世。这是一部当代寓言集,卖柑者言属同类文体。

刘基文末说“予默然无应。退而思其言,类东方生滑稽之流。岂其愤世疾邪者耶?而托于柑以讽耶?”东方生是指汉朝的东方朔,常以滑稽可笑的言语对汉武帝进谏,诙谐幽默。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柑当然是子虚乌有的,这是刘基虚构的。所以“退而思其言”的不是作者,是读者;“托柑以讽”的当然也不是水果贩,而是作者本人。刘基此文譬喻生动明确,引人深思。领取官粮,耗费公款的人岂能不引以为鉴?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治国者如此腐败,一个街头卖水果的也上尤下效,把自己缺德的行为合理化,一切仿佛理所当然起来,这岂不是亡国之音?果不其然,元朝后来为朱元璋所推翻,刘基也成为开国功臣,改写了历史。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1/12/2013

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

【314】为什么要出版精选集

我给南马文艺研究会和彩虹出版有限公司主持第15届童诗和第8届童话寓言的创作比赛颁奖时,呼吁马来西亚资深儿童文学作家出版个人的创作精选集。

先解释何谓选集,并阐述其价值。

有一些读者以为选集是走捷径之作,是不入流的;更有一些搞出版或编辑的朋友以为选集是懒人之作,不但没有自己的创见,而且还借助别人的成就来沾光。

孰不知,中国文学发展史上选集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做法。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本身就是“选本”,如果当初没有人从浩如烟海的众多古人诗作中做出筛选修订,我们恐怕连现存的305篇作品也看不到了。

稍后的昭明太子萧统编的《文选》更是古代文学中的重要著作,影响深远。钱锺书先生曾说:“昭明《文选》,文章奥府,入唐尤家弦户诵,口沫手胝……正史载远夷遣使所求,野语称游子随身所挟,皆有此书,俨然与儒家经典并列……词人衣被,学士钻研,不舍相循,曹宪、李善以降,‘文选学’专门名家。”(《管锥编》第四册)。可见,选本影响力之大。

《儒林外史》有个故事写马二先生,他游西湖而漫无准备,须问路人;吃点心又不知选择,要每样都买一点。现今读者往往也像马二先生那样,读书没有具备基础的认知,东看看西看看,结果无法了解某部书、某篇作品、某个人的历史贡献。选本可以给读者方便,让他们更加容易走近作家和某个时期的作品。

再说“精选文集”。

我国一些儿童文学作家如年红、爱薇、马汉等,都著作等身,创作量颇大。作者本身也知道,所以渐渐出版自选集、文集之类。这是好的现象。我这里说的精选集,则不是作者本人的选集,而是由另一人或另一单位遴选。

以昭明《文选》为例。尽管此书只有一篇序言,里头也没有发表多少文学批评理论,但是它却凭借所选的700多篇作品来发表意见,影响读者。因此其贡献和影响,和同时期的文学批评要著《文心雕龙》是不相上下的。鲁迅先生看得很清楚,他说:“凡选本,往往能比所选各家的全集或选家自己的文集更流行,更有作用。……评选的本子,影响于后来的文章的力量是不小的,恐怕还远在名家的专集之上。”(《选本》)

精选集不但保留原作者的创作精神和面貌,也糅合了编选者的目光与学识,是一种再创作的表现。要知道编撰精选集,编选者选的是自己认为好的作品,这样的做法就涵摄了价值的判断,评论意见就寓于其中,不需再为文点评了。这是作家让自己的创作再现生命力的一种做法。

即使编选者目光不到位,也不会破坏原创者的创作。就如《文选》过后流传广泛的选本如《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等,并非出自名家之手,也没有蕴涵什么独特的理论批评思想,编选的手段或许只是考量其通俗性和篇幅的长短,但却起着雅俗共赏而得以广泛传播的目的。

因此,资深作家把作品交给他人遴选出版精选集,是深具意义的。它不但可以让别人整理自己的创作,还可以提携后进,助后来者跨出文学批评的第一步。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4/11/2013

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

【313】电影拍不出的


《祝福》是鲁迅在1924年发表的一篇小说,内容以乡区妇女祥林嫂的一生遭遇为主线,叙述了她的人生悲剧。

故事梗概是:祥林嫂丧夫后,被婆婆卖给山里的猎户贺老六。祥林嫂不愿再婚,逃到鲁镇找工作。在鲁四老爷家帮工的岁月,祥林嫂逐渐恢复神采。可是好景不长,她被婆家发现后又遣送回山里与贺老六成亲。婚后有了儿子阿毛,一家人生活过得还不错。后来,老六病死,儿子又被狼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鲁镇。

过去因为勤恳而备受欢迎的祥林嫂,这回却因二度守寡而被认为是不祥人。不但为鲁四爷嫌弃,祝福时的一切祭器、供品还不许她沾手。在极度的精神恐惧中,祥林嫂听信谎言,到土地庙捐了门槛做替身,以赎其再嫁之罪。原以为赎罪后可以恢复清白,岂知依然受到排挤歧视,最终被鲁家撵走,过着犹如“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一样的生活。除夕夜,祥林嫂在爆竹声中倒毙在雪地里。

针对这个故事,一般的评论是:“《祝福》收录在鲁迅的第二部小说集《彷徨》,进一步延续了《呐喊》中的旧主题,保持了鲁迅对旧文化的一贯的猛烈的批判。在揭露封建主义和农民问题上,比《呐喊》时期有了新的角度和深度。”又说:“是以揭露封建主义的‘吃人’本质为主题,控诉妇女受到地主阶级的摧残与迫害,指出彻底反封建的必要性。”

小说拍成电影,也是以上述评论为依据,刻画一个被迫害的妇女的悲惨命运。

我不苟同这样的解读方式。

首先,《彷徨》收录的小说,在创作意图上与《呐喊》有别。《呐喊》重揭露和批判,《彷徨》更多的是反思和忧虑。《祝福》是属于自我省视和批判的创作。

其次,揭露妇女被压迫的作品不少见,五四后的鲁迅还要创作类似题材的小说么?再说,如果就故事的主线看,揭露的事件也还真稀松平常,并非什么深刻的批判,不像是被誉为创造新形式文学先锋的鲁迅的作品。

我觉得小说是采取两条线并进的形式写的。如果忽视了叙事的“我”,小说显然失色不少。“我”在小说中是叙事者,身份是“ 认识字,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的知识份子。然而这个应该是掌握着话语权的读书人一开始就是“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的落魄形象出现,然后就是寄宿在“本家”鲁四爷的家中,对这个“讲理学的老监生”,“我”不屑的,“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却又不予反驳,只是“一个人剩在书房里”。

面对祥林嫂的悲剧,“我”更加显得彷徨无助。明明是看着这个妇女一步步走向死亡的,自己却显得无能为力,爱莫能助。当祥林嫂最终出现在“我”面前,追问“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的问题时,“我”却感到“诧异”、“悚然”, 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显然,“我”陷入一大恐慌之中,无论回答是有还是无,似乎都帮不到祥林嫂。在不知道真情,也不愿意说假话,更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惶急、惊讶之中,最终只好以一句“说不清”含糊过去,袒露了“我”的无奈。

没有回答祥林嫂的问题就匆匆忙忙逃离,回到鲁四老爷家后,还老是觉得不安、

负疚、恐慌,最后下定决心要早点离开鲁镇,走得远远的。这种“逃离”现实的作风,剖析自我的做法,被刻画得淋漓尽致。电影要如何拍出这样的内心告白?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7/11/2013

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

【312】项羽没有烧阿房宫?

有人在面书上说了个“火烧阿房宫的笑话”,跟着有人搬出历史考证,说“项羽没烧阿房宫。司马迁的《史记》只说项羽焚烧秦咸阳宫三月,没有提到阿房宫。直到晚唐,杜牧的《阿房宫赋》,才有一句‘楚人一炬,可怜燋土’,才使后人相信阿房宫被项羽烧了”。

这是历史的翻案说法,当然要问明资料来源。原来是“跟着一个考古节目说的”,“依据考古,在原地也没有发现焚烧过的痕迹”。

我始终相信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所说的“……忽然出现者,什有九皆伪”,因此我对这种“忽然”的说法质疑。上述说法疑点不少,最明显的一个就是太轻易说“没有”了。须知,在学术的探讨上,要说“有”是比较容易的,“没有”就不可以轻率说。因为只要找到证据支持,“有”便成立;“没有”却不然,你今天说没有,明天有人却发现“有”,你的结论便要被推翻。

以上说法的两个没有都难成立。其一,从司马迁到杜牧,时代横跨超过半个世纪,间中真没有人提过项羽烧阿房宫?其二,在原地没有发现焚烧过的痕迹更是荒谬。秦始皇之世距今已经两千多年,“没有焚烧痕迹”要从何说起?

由于“节目”不可寻,我便从文献中去探讨。

原来上述的说法是依据2002-08年之间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得出的结论。不过,我们应当知道考古不过是历史考证之一法,不能迷信。有关结论获得一些学者的赞同,但也有的学者认为这些观点还有待于时间的考验,为项羽翻案为时过早。

支持考古结果的论述文章,有些写来也多有疑点。例如说出于“政治需要,导致妖魔化秦始皇成为时代的选择”,这种说法假设和用现代的眼光去推测的成分太重了。司马迁何许人,其遭遇又是如何,史记篇章中可有“为汉帝国粉饰”的倾向?他在《项羽本纪》中是这样写:“居数日,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在《高祖本纪》中也说:“项羽遂西,屠烧咸阳秦宫室,所过无不残破。”班固的《汉书》有官方认可,也摘用了司马迁这段文字。

可见项羽确曾焚烧秦宫室。秦宫室是否包括“阿房宫”?

司马迁的《秦始皇本纪》提供历史材料:“(秦始皇)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原来“阿房宫”并非秦始皇的宫殿本名,而且终秦始皇一世,阿房宫也还没有完全建成。“阿房宫”只是代号。司马迁称“烧秦宫室”,可以包括后世统称的阿房宫。是我们理所当然把秦始皇的阿房宫想象成今日的“紫禁城”,才觉得项羽没有烧故宫吧?

至于杜牧的《阿房宫赋》,毕竟是文学作品,不应与史学混为一谈。何况,杜牧写作此文主要是讽喻唐统治者不要铺张建设,在表达上用上虚构、夸张和想象等艺术手法是很正常的。

翻案是很痛快的!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立论恐怕只图一时之快,结论也很快为大家所淡忘。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0/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