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谚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指出:给人家鱼,不如教他钓鱼的方法。鱼能解一时之饥,却不能作生活长久之计;如果想永远有鱼吃,那就要学会钓鱼的方法。
有人问我语文知识上的问题,我也尽量“授之以渔”,而不只是告诉他答案。例如有人问我某个词语到底是名词还是形容词,我都不会直接回答他。我会提示他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趋势是根据词语在句子中的功能来判断它的词性,不再是根据词语直接划上属性。现在通行的词典把词语都列明词性,只能作一个参考,不要看得太绝对。名词可以作动词用,但看我们在句子中如何使用。
有时候会被问到一些奇怪的问题。例如有人急电求救,说大伙儿在争论阿拉伯数字“8”的笔顺该是顺时针还是逆时针书写。当然,凭着“授之以渔”的原则,我还是要提醒他写字的要求是“正确、端正、整齐、迅速”,没有包括笔顺规范。笔顺的作用是落实写字的第四个要求。你可以做个实验:拿一个字给不懂汉语的人书写,当他“画”好这个字,你已经写了在整行了。原因就是你懂笔顺,书写迅速。
也有人问我顿号的用法,是不是有严格的规定,要三个以上的词连用才可以用上顿号。他给的例子是“妈妈带我到菜市买鱼、虾和蔬菜”,他说这里的顿号用错,因为只有三个词,不是“三个以上”。如何“授之以渔”?我说古文是没有标点的,但是古人诵读却很顺畅,因为他们懂句读。白话文通行后,有了标点符号,它的作用也是一样,是为了句子朗读时的停顿而设的。顿号、逗号、句号三者的停顿正好就是由短到长。要辨识该用顿号还是逗号,就大声朗读句子吧!标点符号是为句子服务,不是反过来,让标点符号左右句子的写法。
从这这种问题分析,我发现我们对语文的迷思源自于我们把它当一门学科看待,要由很多的基础知识建立起来。于是语文成为一块块的知识点让我们去学习。标点符号、字词的规范……这样的学习肯定是一种负担,天天也要担心“没有鱼”。
语文是灵活的,“授之以渔”才会让我们真正去掌握和应用语文,不会耽于语文知识之中。
《星洲日报·东海岸》20/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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