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145】老子“自然之治”不可行?

司马迁《货殖列传》开篇引录了老子的一段话:“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來。”过后司马迁评论说:“必用此为务,輓近世塗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司马迁的评论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可以解释为:“如果一定要按照这样的理想做事,那么,在近代就要堵塞老百姓的耳朵眼睛,那几乎是无法实行的。”换句话说,司马迁的意思当是:“若欲使老死不相往来,则必涂其耳目乃可耳,岂能行哉。”(凌稚隆《评林》引赵恒语)

的确,一般的解释都是如此。例如《古文观止》说:“史公将伸己说,而先引《老子》之言破之。”这是根据明代第一才子杨慎的说法。杨慎说:“《传》云:‘《老子》曰: 至治之极’云云,将信己说,而先引《老子》破之,以为必不然。”(《升庵外集》卷四)

梁启超为此还详细做了说明,说老子的“至极之治”只适合用于上古,因为“上古道路未通,所至闭塞”,所以“太史公最达此义。故篇首直揭邪说而斥为涂民耳目。”(《饮冰室文集》)

今人肖黎在《司马迁评传》中也说:“司马迁对老子宣传的无欲、寡欲的义利观以及他向往的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采取了批判的态度,认为是行不通的。”

果真如此?

我读《货殖列传》,觉得司马迁的想法,与老子的那种“至治之极”是很接近的。譬如说,司马迁强调“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司马迁认为的最高统治境界不是“因之”么?因就是因循,就是任由人民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必加以管束。人民做不到,才用“利诱”,再下用“教育”,再不行就用“法律”,最糟糕的是和人民同争利益。其下,司马迁说得还更加彻底,他说如果一切进入了轨道,人民各别从事他们的经济活动,那么一个地方的统治就会达到“(民)不召而自來,(财)不求而民出之”,所以司马迁总括说:“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这里的“道”,岂不就是道家之道,老子的“无为”之“自然之治”?

再说,司马迁一向推崇老子,在他的《史记》中就处处透露这点。汉代的班固早就下定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司马迁传》)。这么一来,说司马迁开始引述《老子》,是要“破之”,“批判之”就难以自圆其说。

司马迁推崇汉文帝,处处歌颂他的无为之治,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例如他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这是因为“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 ”(《律书》)

因此,我相信司马迁在《货殖列传》引用老子的章句,的确是导入之正面语,而不是要加以破斥否定。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1/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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