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188】标点不同的异读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1.12) 

        近代注释这句话采用的标点,差异很大。上面的标点是根据程树德的。标点不同,诠释当然各异。例如清代刘宝楠的注本,高流水这样标点:“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里把“有所不行”作为下一句的开头,与程树德的不一样。往后的注释本如杨树达、杨伯竣的,都根据刘宝楠本,当代的李泽厚、李零等也是根据这个作诠释。 

        古人不用标点符号,但却有断句。看古人的注疏,我得出这样的结论:程树德的断句法是根据宋以前的,而刘宝楠的断句则是根据宋代朱熹的。 

        唐以前的注释,例如梁代的皇侃解释“礼之用,和为贵”时,特别强调“和”是指音乐,所以这句话就是指君王当以“礼乐治国——用乐和民心,以礼检民迹”。“检”是指约束言行,一旦人民“迹检心和”,才算是治国成功。这是儒家“礼乐治国”的理想。可是,“和”为什么能够解释为“乐”?皇侃意识到这点,所以要特别说明:“和即乐也,变乐言和,见乐功也。乐既言和,则礼宜云敬。但乐用在内为隐,故言其功也。”原来是担心音乐的作用太过隐晦,一般人看不出来,所以就直接一点用“和”来代替“乐”。 

        宋代邢昺持同样的看法,并且进一步说:“夫礼胜则离,谓所居不和也,故礼贵用和,使不至於离也。”这里又带出“礼乐治国”的另一个重要概念:“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礼记•乐记》)这里阐述了中庸之道,因为音乐固然可以制造和谐(同),但太过就变成流俗(流)了;礼仪固然可以促成彼此的敬重(异),但太过也造成人际关系的疏离(离)。邢昺利用这样的观念来诠释“礼之用,和为贵”,也就是他说的“礼贵用和”。 

          明白这点,再往下看“先王之道,斯为美”就好懂了。邢昺说得很透彻,“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是先王之美道也”。 

        其后句义来个转折——“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皇侃说:“由,用也。若小大之事皆用礼而不用和,则于事有所不行也。”为什么“之”是“用礼不用和”,皇侃没有说明。邢昺说:“言每事小大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其政有所不行也。”同样的也没有说明为何“由之”的“之”是特别指“用礼不用和”。看来两人的诠释都为了符合中庸之道而说,前半段说礼该用和来协调,下半段则说和也必须用礼来节制。如此,才不会出现“流”和“离”的弊病。 

        朱熹是最早颠覆这种说法的,他把“和”解释为“从容不迫”,然后说明“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杨树达认为朱熹的解释没有依据,所以另外找资料佐证“和”是“适合、恰当、恰到好处”的意思。这里“和”就不再解释为“音乐”。 

        于是,有子的话就变成先王都以礼治国,当中注重礼的“恰到好处”(和)。虽说是强调“和”,但是如果为了和而和,不以礼来节制,也是行不通的。这种说法,虽说是“后起”,但却更加符合最早的注释。邢昺的注疏本引用东汉经学家马融的话说:“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我觉得这句话言简意赅,点出了上面有子的话的精髓。皇侃、邢昺反而把它复杂化了。 

《星洲日报·东海岸》12/0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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