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258】一声“来兮”搞定

《离婚》是鲁迅最后一篇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小说。一般认为它比《风波》更为深刻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的现实,表明农村妇女的命运并没有改变。

小说写农村妇女爱姑因丈夫另结新欢要逼她“离婚”,而坚决反抗。初时爱姑得到家人的支持,不断与夫家周旋,“打过多少回架,说过多少回和”,甚至还让父亲带着六个兄弟去拆了夫家的灶,羞辱了他们。虽然告上地方官慰老爷处,但是官家难审家庭事,事情拖拉了三年,却始终还是没有一个了解。最后,在慰老爷的安排下,城里的七大人出面斡旋,一句“来兮”,一声“哈秋”,竟然把一向泼辣大胆的爱姑给震慑住了,领了一个九十元当分手费,“和平”解散。

对于这篇小说,论者大多是站在批判传统文化的立场讨论爱姑的反抗精神,以及辨识这一反抗的真伪。有者肯定爱姑的反抗精神, 强调封建势力的强大导致反抗的失败,给予爱姑同情;有者认为爱姑是伪反抗, 其实质仍然是对封建文化传统的认同与附和, 是封建权力话语系统的归顺奴隶。
最有趣的是罗华的《伦理困境与欲望叙事》一文,竟然把鲁迅创作此文的动机和他的私生活扯在一起,认为“这篇叙事作品是以公共性的文字表述了最为属己的私人性欲望”。这是因为鲁迅早年接受母亲安排与朱安结了婚,后来又和许广平相爱,陷入要不要离婚的矛盾之中。罗文说:“‘离婚’是(鲁迅)长达二十多年无法消除又无法满足的欲望, 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篇叙事作品表述了鲁迅‘私人的痛苦’, 并成为获得想象性快感的来源。”

我不知道这样的分析是不是像钱理群先生所说那样——是一种“污蔑”,我只是主张艺术创作可以从人的生活经验脱离开来看待,不必强拉在一起谈。如果强说作品写出来是作者的一种“潜意识形态”,这要叫作者百口莫辩,仿如哑子吃黄连。

如果说小说的主题是要为被欺压的女性打抱不平,写出她们的困境,又不全然是这样。小说主人公在鲁迅众多小说中很特别,是个不惹人喜欢的人物。一出场,鲁迅写“她将两只钩刀样的脚正对着八三摆成一个‘八’字”,粗俗得很;其后,爱姑不管在私下也好,在七大人面前也罢,都称丈夫“小畜生”,公公是“老畜生”,尖酸刻薄得很。

这样一个大胆泼辣的女人,最后还是向现实低头,屈服于莫名其妙的权威之下,这不是很好的带出一个主题么?所以,我还是认同小说是在写农民的愚昧和奴性,在各个方面的剥削下,已经失去了精神上、意志上、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即使是套用陈腔滥调,说鲁迅的《离婚》是要揭露革命的不彻底,要揭示人民对反帝国反封建的认识还是肤浅无知的,我还是支持。

小说嘲讽和谴责的,不只是爱姑,而是里头的每一个人物。爱姑和站在她身边的人,不是在争取女权,他们是在争一口气。气出了,心也就平,所以九十元便可以妥协。爱姑被震慑而屈服的一节写得最精彩。她本是不管七大人、八大人的,有苦就说,有冤屈就申述,但是七大人突来的一句“来——兮”却叫她不敢再发言,从要“拚出一条命,大家家败人亡”,变成 “我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这不是奴性是什么。

七大人的“来—兮”尤其无厘头,但是却是掌权者的典型作风。这些掌权者不在乎自己做些什么,反正“老子说了算”,你们要笑话就笑话,我只要“有效”!七大人还活在你我身边,关键是你我愿不愿意做爱姑而已。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1/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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