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论语•卫灵公》)
有人把这句话解释成“人没有大的烦恼,也会有小的烦恼”,这实在是曲解了孔老夫子的本意。
要理解这句话,我们先看看古人的注释。何晏引述王肃的话,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当思虑而豫防也。”(《论语集解》)这与“居安思危”的意思是异曲同工的。难怪清代阎若璩说:“居安而不虑危,危即生于安。处治而不虑乱,乱即伏于治。故曰虑不远,忧必近也。”(《四书释地三续》)能够考虑周详的,就会在事情发生变化之前做出防范,避免灾难的发生,解除忧虑。
梁代皇侃解释说:“人生当思渐虑远,防于未然,则忧患之事不得近至。若不为远虑,则忧患之来不朝则夕,故云必有近忧也。”(《论语义疏》)这个说法和先前我们引述的差别不大。不过,到底怎样才算“思渐虑远”?为了日后的保障,我努力积蓄金钱,以备不急之需,这算不算“远虑”?
清代儒家简朝亮告诉我们:“所谓远虑者,以正谋,非以私计也。如私计乎,古人之戒室家,子孙蓄财多害;秦燔书而销兵,二世速亡……后世若斯类者,岂可言远虑哉!”(《论语集注补正述疏》)是的,秦始皇为了确保世代皇帝由他嬴氏家族相传,所以又焚书坑儒,销毁兵器,莫外是要使人民不能造反。可是,这一“远虑”的举动,反而促进了嬴氏皇朝的灭亡。那些腰缠万贯的大富豪,为了世代子孙都能享清福,为他们做了种种的部署与打算,结果家财往往败在不肖子孙手中。因此,清儒提出远虑不能只是为自己,或为自己身边的人盘算,虑的范围必须扩大到群众。只有为群众谋福利的“正谋”,才算是“远虑”。
这种说法,近代学者钱穆先生是深有同感的。所以,他在《论语新解》中说:“所谓远虑者,乃正谋,非私计。如古人戒蓄财多害,蓄财似亦为远虑,实则非。”
我用“经世致用”的角度把这句话诠释为“只有远大志向的人,才不会为了眼前的芝麻小事而苦恼”。“远大志向”当然不是为自己盘算的。例如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如果他想到的只是一个“金饭碗”,认为跻身教育界后便可以安枕无忧,那就大错特错。错在哪儿?错在志向不对。那些把教育工作视为一项艰辛的挑战,以打造新生代为己任,以建设人类灵魂为使命的教育工作者,才够格说是有“远大的志向”。志向定得高,步伐也要跟着稳健,否则只是痴心妄想。目光看得远的,就不会为眼前的琐事困扰。
诸位,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且让我们向孔子看齐,建立远大的志向。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2/01/2008
2010年2月9日星期二
2010年2月7日星期日
[28] 从孔子的政治观说起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是至圣先师的政治观。从政者一定要注意好自身的德行,德行建立了,就如同北斗星正位了,其他星宿将围绕着它。言下之意,如果能够“内圣”,对外就可以称王。所以夫子不谈霸道,不求以武力征服他人。
然而,要“内圣”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孔子所谓的“德”不能简单的理解成个人操守,因为孔子的“德”是建立在“仁”上面的,而仁的最基本出发点是要能爱人。孟子深谙其中真谛,所以将它发挥到治国哲学上,强调当权者要能先“保民”,保命而后能称王。
后人对“为政以德”这种观念大多不苟同。因为政治与道德毕竟是两回事,不能划为一谈。有德者,不一定就能治理好国家;反之,治理得好国家的不一定就有德。人类历史上,类似的例子多得很。
《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就是把“为政以德”视为金科玉律的代表人物。所以,在小说中,他处处要照顾自己的个人形象,他把这种形象视为是“德行”,并坚信形象包装好了,众星就会围拱之、辅助之。
曹操可不卖这一套。他在《求贤令》中提出“唯才是举”,摆明他的用人立场是只要有“才”就好,“德”并不是重要条件。他说:“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他认为贪财的管仲,是辅佐齐桓公称霸的关键人物,可见不一定要清廉的人才配当官。相反的“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受到孔子推崇的鲁国大夫孟公绰,担任赵、魏两家的家臣才力有余,却不能胜任像滕、薛那样小国的大夫。所以,他不谈“德”,他重视的是“才”。
以上两人代表着两头极端。罗贯中在小说中,以诸葛亮来平衡这种极端。刘备在诸葛亮出来之前,碌碌无为,即使形象再怎么清高,还是一事无成。他自觉于此,知道自己的“德”无法弥补“才”的不足,所以要三顾茅庐去把“能人”给请出来辅佐他。“德才兼备”的诸葛亮出山后,刘备的“事业”也就蒸蒸日上。被鲁迅讥为“近妖”的这位“能臣”,毕竟是世间罕有的。
在“才”与“德”之中如何做取舍,成了我们的一道难题。前副首相最近提出另一种观点,他说我国第一任首相重视“才”,前任首相却重视“忠”。只要肯效忠的人,就是可靠的人,便可以赋以重任。
其实,“忠”也是一种“德”,只不过上述言谈把“忠”的范围限制在一个非常狭小的私利之中。
我始终相信,要当一名领导,“德才兼备”是最重要的。“德”不该作为自己往上爬的资本,否则那就不是真德。“德”也不该弃之不顾,否则人类的文明将愈败坏。至于“德”的内容,还待我们走近古人的生活里去作更深入的体会,不要把它落于表面和肤浅化。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5/01/2008
然而,要“内圣”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孔子所谓的“德”不能简单的理解成个人操守,因为孔子的“德”是建立在“仁”上面的,而仁的最基本出发点是要能爱人。孟子深谙其中真谛,所以将它发挥到治国哲学上,强调当权者要能先“保民”,保命而后能称王。
后人对“为政以德”这种观念大多不苟同。因为政治与道德毕竟是两回事,不能划为一谈。有德者,不一定就能治理好国家;反之,治理得好国家的不一定就有德。人类历史上,类似的例子多得很。
《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就是把“为政以德”视为金科玉律的代表人物。所以,在小说中,他处处要照顾自己的个人形象,他把这种形象视为是“德行”,并坚信形象包装好了,众星就会围拱之、辅助之。
曹操可不卖这一套。他在《求贤令》中提出“唯才是举”,摆明他的用人立场是只要有“才”就好,“德”并不是重要条件。他说:“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他认为贪财的管仲,是辅佐齐桓公称霸的关键人物,可见不一定要清廉的人才配当官。相反的“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受到孔子推崇的鲁国大夫孟公绰,担任赵、魏两家的家臣才力有余,却不能胜任像滕、薛那样小国的大夫。所以,他不谈“德”,他重视的是“才”。
以上两人代表着两头极端。罗贯中在小说中,以诸葛亮来平衡这种极端。刘备在诸葛亮出来之前,碌碌无为,即使形象再怎么清高,还是一事无成。他自觉于此,知道自己的“德”无法弥补“才”的不足,所以要三顾茅庐去把“能人”给请出来辅佐他。“德才兼备”的诸葛亮出山后,刘备的“事业”也就蒸蒸日上。被鲁迅讥为“近妖”的这位“能臣”,毕竟是世间罕有的。
在“才”与“德”之中如何做取舍,成了我们的一道难题。前副首相最近提出另一种观点,他说我国第一任首相重视“才”,前任首相却重视“忠”。只要肯效忠的人,就是可靠的人,便可以赋以重任。
其实,“忠”也是一种“德”,只不过上述言谈把“忠”的范围限制在一个非常狭小的私利之中。
我始终相信,要当一名领导,“德才兼备”是最重要的。“德”不该作为自己往上爬的资本,否则那就不是真德。“德”也不该弃之不顾,否则人类的文明将愈败坏。至于“德”的内容,还待我们走近古人的生活里去作更深入的体会,不要把它落于表面和肤浅化。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5/01/2008
2010年2月4日星期四
【27】 孔融大逆不道?
从电视剧中,我们看过新新人类大发狂言说:“何必讲究孝道?父母既生我,养我育我乃是天公地道的,何况他们生我,不过是一图情欲之乐……”听了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许多人一定大动肝火,盖因“孝”乃是我们数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怎可如此“理所当然”地加以破坏?
可是,这一番话却是有根据的。最早这样放厥词的不是别人,是孔老夫子的二十世孙孔融孔文举先生。据称,他曾对忘年之交祢衡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 祢衡因此赞他“仲尼不死”,孔融也回应说祢衡是“颜回复生”。可是,万料不到的是,二人这番惺惺相惜的交谈,却为路粹所引用,在写奏章告发孔融时,把这条 “大逆不道,宜极重诛”的罪状写了进去。可怜孔融还真因此被杀,并牵连了妻子与两名无辜的稚子。
孔融当真大逆不道么?
以上的记载,不是出自野史,乃是见于范晔《后汉书•孔融传》的。既见于正史,事件的真实性不会被质疑,但是却相信孔融是被“诬告”的,他断不会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清代王辅云说:“路粹嫁诬,若斯以无为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以无为有”即是说路粹杜撰文章诬告忠贤。之所以如此想是因为《后汉书》同时也记载孔融“年十三,丧父,哀悴过毁,扶而后起,州里归其孝”,是典型的“孝子”,“孝子”怎会说不孝之言?难怪近人编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时,也不将孔融上述的“不孝言词”收录在其中。
我们且来探讨孔融是否会如此说话。若会,他说此话的用意又是什么?
除了《后汉书》外,《魏氏春秋》还记载曹操在孔融被杀后,发布文告宣示他的罪状说:“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多采其虚名,少於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眩其诳诈,不复察其乱俗也。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传融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若瓶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饥馑,而父不肖,宁赡活馀人。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 (《三国志•魏志•崔琰传》裴松之注引)日本汉学家冈村繁先生说既然奏章、告令都记载此事,依古人的习惯,这不会是诬赖,孔融当是说了这番话。
再者,孔融的“父母无恩论”并非首创,他只不过把它说得更彻底而已。早在王充的《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虽然我们听着不顺耳,但是却没有办法否定这种说法的真实性。
仔细端详孔融这番话,他当是对为人父母说,并不是要劝诫子女的。钱钟书《管锥篇》载18世纪一英国才妇致书女儿说:“你不必感我诞育为人,正如我不谢你惠临出世。俗见多妄,每以孝思绳子女,吾生平绝口未尝道之。”为人母亲而能如是想,是一大进步。可不是么?母亲若一直在意十月怀胎之苦,不断叮咛儿女要感恩图报,岂不是用“孝”的绳子来绑儿女?早在3世纪生活的孔融,也能如此想,岂不是更大的进步?父亲于子无恩,因为孩子会诞生,乃是父亲一时的情欲发泄而已,就如古希腊诗人所言:“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身不过来自情欲一饷、不净一滴耳。”母亲于子无恩,因为孩子不过“寄物缻中”而已,出来后即不再有牵扯瓜葛了。那么父母的“恩”在哪里?在孩子出世后的栽培,在给孩子打造的生活环境,在陪孩子共同成长的岁月之中。“生而不教养”的父母,于孩子有何恩惠?
孔融先进的思想,是时代所造就的。在战乱时代,“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蔡琰《悲愤诗》),女性往往成为军人泄欲的对象。在这种残酷的岁月之中,不知诞生了多少的“不幸儿”。这些不幸儿要指出谁是父亲、谁是母亲,恐怕也有困难,更枉论要“孝顺”了。对他们来说,父亲的确只是当年要宣泄情欲的 “恶人”,母亲也不过是借出肚皮让婴儿暂住,诞生后却没有养育之恩。社会对这些不幸儿,依然要板着脸孔教训他们“感恩”“行孝”,岂不盲目?孔融的说法,是针对现实的情况而言。曹操、路粹虽有事实凭据,但却是断章取义“诬赖”了儒者,让孔融负上“不孝”的罪名。
《星洲日报·东海岸》30/12/2007
可是,这一番话却是有根据的。最早这样放厥词的不是别人,是孔老夫子的二十世孙孔融孔文举先生。据称,他曾对忘年之交祢衡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 祢衡因此赞他“仲尼不死”,孔融也回应说祢衡是“颜回复生”。可是,万料不到的是,二人这番惺惺相惜的交谈,却为路粹所引用,在写奏章告发孔融时,把这条 “大逆不道,宜极重诛”的罪状写了进去。可怜孔融还真因此被杀,并牵连了妻子与两名无辜的稚子。
孔融当真大逆不道么?
以上的记载,不是出自野史,乃是见于范晔《后汉书•孔融传》的。既见于正史,事件的真实性不会被质疑,但是却相信孔融是被“诬告”的,他断不会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清代王辅云说:“路粹嫁诬,若斯以无为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以无为有”即是说路粹杜撰文章诬告忠贤。之所以如此想是因为《后汉书》同时也记载孔融“年十三,丧父,哀悴过毁,扶而后起,州里归其孝”,是典型的“孝子”,“孝子”怎会说不孝之言?难怪近人编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时,也不将孔融上述的“不孝言词”收录在其中。
我们且来探讨孔融是否会如此说话。若会,他说此话的用意又是什么?
除了《后汉书》外,《魏氏春秋》还记载曹操在孔融被杀后,发布文告宣示他的罪状说:“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多采其虚名,少於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眩其诳诈,不复察其乱俗也。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传融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若瓶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饥馑,而父不肖,宁赡活馀人。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 (《三国志•魏志•崔琰传》裴松之注引)日本汉学家冈村繁先生说既然奏章、告令都记载此事,依古人的习惯,这不会是诬赖,孔融当是说了这番话。
再者,孔融的“父母无恩论”并非首创,他只不过把它说得更彻底而已。早在王充的《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虽然我们听着不顺耳,但是却没有办法否定这种说法的真实性。
仔细端详孔融这番话,他当是对为人父母说,并不是要劝诫子女的。钱钟书《管锥篇》载18世纪一英国才妇致书女儿说:“你不必感我诞育为人,正如我不谢你惠临出世。俗见多妄,每以孝思绳子女,吾生平绝口未尝道之。”为人母亲而能如是想,是一大进步。可不是么?母亲若一直在意十月怀胎之苦,不断叮咛儿女要感恩图报,岂不是用“孝”的绳子来绑儿女?早在3世纪生活的孔融,也能如此想,岂不是更大的进步?父亲于子无恩,因为孩子会诞生,乃是父亲一时的情欲发泄而已,就如古希腊诗人所言:“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身不过来自情欲一饷、不净一滴耳。”母亲于子无恩,因为孩子不过“寄物缻中”而已,出来后即不再有牵扯瓜葛了。那么父母的“恩”在哪里?在孩子出世后的栽培,在给孩子打造的生活环境,在陪孩子共同成长的岁月之中。“生而不教养”的父母,于孩子有何恩惠?
孔融先进的思想,是时代所造就的。在战乱时代,“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蔡琰《悲愤诗》),女性往往成为军人泄欲的对象。在这种残酷的岁月之中,不知诞生了多少的“不幸儿”。这些不幸儿要指出谁是父亲、谁是母亲,恐怕也有困难,更枉论要“孝顺”了。对他们来说,父亲的确只是当年要宣泄情欲的 “恶人”,母亲也不过是借出肚皮让婴儿暂住,诞生后却没有养育之恩。社会对这些不幸儿,依然要板着脸孔教训他们“感恩”“行孝”,岂不盲目?孔融的说法,是针对现实的情况而言。曹操、路粹虽有事实凭据,但却是断章取义“诬赖”了儒者,让孔融负上“不孝”的罪名。
《星洲日报·东海岸》30/12/2007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26】 汉代女人可再嫁么?
《三国演义》中的赵云是个完美型的人物。或许罗贯中太过偏爱这个人物,所以把他写得毫无瑕疵,即使是大家所喜爱的诸葛亮,故事里头还反映了他犯错之处,赵云却是没有毛病可挑的。
例如第五十二回这么写:
赵云领兵准备攻打桂阳,太守赵范即出城纳降。由于同是赵姓,又是同乡,二人遂结为兄弟。赵云后来受邀入城饮宴,席间赵范请一妇人给赵云把酒,并请她同席而坐。赵云知悉这妇人是赵范的寡嫂后,便加以拒绝。赵范解释说:“先兄去世已有三年,我怜家嫂寡居,劝其改嫁。可是嫂嫂却要遇上符合三个条件的男人才肯嫁:一要文武双全,二要相貌堂堂,三要与家兄同姓。如今难得遇上义兄您,正符合三个条件,若不嫌弃,愿嫁给将军您!”岂知赵云却一拳打倒赵范,径自离去。后来刘备和诸葛亮也到桂阳来了,问起此事,诸葛亮反倒赞同赵范的做法,对赵云说:“这是美事一桩,您为啥拒绝呢?”赵云大义凛然地说了一番拒绝的理由,其中有一条是“其妇再嫁,便失大节”。
以上这个情节,当然为的是塑造赵云的完美英雄形象。明代李贽看了,却写了一句评语:“腐甚,太道学气。”李贽骂的,不知道是赵云迂腐,还是作者罗贯中乱来?
“其妇再嫁,便失大节”这种观念,按理不会是汉人有的想法。
从历史角度看,汉末三国时代都有寡妇再嫁的事迹,而且再嫁的对象不是一般普通老百姓。例如刘备的皇后吴氏,本来是刘焉之子刘瑁的妻子,刘瑁死后,吴氏寡居。刘备平定益州后,便纳吴氏为夫人,后来还让她当上皇后。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敌对派袁绍的儿子袁熙的妻子,曹操攻克冀州后,甄氏改嫁曹丕。孙权的长女鲁班先嫁周瑜的儿子周循,后嫁全琮,次女鲁育先嫁朱据,后嫁刘纂。凡此,都不见有“失节” 之说。
即使是文学作品,汉代也没有“失节”之说。例如曹氏纳甄氏一节,《三国演义》三十三回便写“曹丕乘乱纳甄氏”,把曹丕如何见色起心,袁绍妻子刘氏为了保命,在儿子袁熙未死的情况下,便“愿献甄氏”给曹氏。
又如名篇《孔雀东南飞》,主角焦仲卿还在世,其妻刘氏竟然被召回娘家,甚至被母亲和兄长强迫改嫁。如果汉人真的在乎“其妇再嫁,便失大节”,这些情节断不会出现。对寡妇改嫁加以指责,恐怕是宋代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后才有的想法。元人罗贯中把宋人的思想套进汉人的脑子去了。
《星洲日报·东海岸》15/12/2007
2010年2月1日星期一
[25] 汉代女性的节义观
历来受到歌颂的节义之士,大多都是阳刚的男性。可是在《列女传》中却出现不少的节义女性。女性的节义观念是怎样的?面对公义和私爱时,她们会作何抉择?
我们看看《盖将之妻》:戎灭盖的时候,公告盖的群臣“敢有自杀者,妻子尽诛”。盖的偏将邱子自杀,但是获救活了下来。他回家见妻子,妻子问其故,他说他已经尽了力,可是毕竟盖小戎大,盖王也不幸死亡,他也试图自杀了,只是侥幸被救了过来。妻子并不满意,追问现在活着又当如何?邱子说戎有令说“敢有自杀者,妻子尽诛”,为了妻儿,他不敢再寻死。岂知妻子竟坚持“忧妻子而忘仁义”是不忠的行为,为了妻子的私爱,而忘了护国忠君的公义,是可耻的,因此她“不能与子蒙耻而生”,便自杀死了。
这个故事的女性,不但不感激丈夫对自己的关爱,反而痛斥他失节不义,最终还羞耻而自杀。这种把“公义”摆在“私爱”之前的信念,是汉代女性的普遍价值观。
对丈夫是如此,对待儿子也是重公义多过私爱。例如《鲁孝义保》:孝义保是鲁孝公的保母。最初,鲁孝公的父亲武公废长立幼,立中子戏为太子。武公去世后,戏继位为鲁懿公。武公长子括的儿子伯御不服,与鲁人作乱,攻杀懿公而自立。孝公是武公最小的儿子,当时号公子称。伯御赶尽杀绝,要杀公子称。公子称的保母义保知道了,竟让自己的儿子穿上称的衣服,睡在称睡的地方,让伯御给杀了,自己则抱了公子称出奔。其后,鲁国大夫请周天子杀伯御,改立称为鲁君,是为鲁孝公。
牺牲自己的儿子,保全君主的血脉,这也是为公义而舍私爱的表现。类似的事迹亦见于《鲁义姑姊》:鲁义姑姊不过是鲁国山泽的一位普通妇人。齐攻鲁的时候,见到这位义姑姊在奔跑时手抱一小孩,另一手又拉着一小孩。后来,见到这妇人“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逃入山中。齐将追到妇人时,问她所抱的是谁,舍弃的又是谁。妇人说所抱的是哥哥的孩子,所弃的是自己的孩子。齐将说儿子对于母亲来说“其亲爱痛甚于心”为何她狠心抛弃自己的亲骨肉?妇人解释说“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背公义而向私爱”是为人所不齿的,所以只好丢弃自己的骨肉,保全兄长的儿子。
这位鲁义姑姊对待孩子的态度,与盖将之妻对待丈夫的态度完全一样,把亲情看作“私爱”,为了“公义”宁可舍弃“私爱”。这不但是当时的普遍伦理价值,也当是一种社会约束。例如《梁节姑姊》便说明这种约束力。梁节姑姊家中失火,自己的儿子与哥哥的儿子受困在火海中,她救出了自己的儿子,却因火势太盛而无法救出哥哥的儿子。妇人竟然因为害怕背上“不义之名”,没有面目见兄弟国人,而投火而死。这种害怕违背社会的绝对伦理,将他人的目光与指责视为比死更难于忍受的耻辱的想法,就是一种可怕的社会约束。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8/12/2007
我们看看《盖将之妻》:戎灭盖的时候,公告盖的群臣“敢有自杀者,妻子尽诛”。盖的偏将邱子自杀,但是获救活了下来。他回家见妻子,妻子问其故,他说他已经尽了力,可是毕竟盖小戎大,盖王也不幸死亡,他也试图自杀了,只是侥幸被救了过来。妻子并不满意,追问现在活着又当如何?邱子说戎有令说“敢有自杀者,妻子尽诛”,为了妻儿,他不敢再寻死。岂知妻子竟坚持“忧妻子而忘仁义”是不忠的行为,为了妻子的私爱,而忘了护国忠君的公义,是可耻的,因此她“不能与子蒙耻而生”,便自杀死了。
这个故事的女性,不但不感激丈夫对自己的关爱,反而痛斥他失节不义,最终还羞耻而自杀。这种把“公义”摆在“私爱”之前的信念,是汉代女性的普遍价值观。
对丈夫是如此,对待儿子也是重公义多过私爱。例如《鲁孝义保》:孝义保是鲁孝公的保母。最初,鲁孝公的父亲武公废长立幼,立中子戏为太子。武公去世后,戏继位为鲁懿公。武公长子括的儿子伯御不服,与鲁人作乱,攻杀懿公而自立。孝公是武公最小的儿子,当时号公子称。伯御赶尽杀绝,要杀公子称。公子称的保母义保知道了,竟让自己的儿子穿上称的衣服,睡在称睡的地方,让伯御给杀了,自己则抱了公子称出奔。其后,鲁国大夫请周天子杀伯御,改立称为鲁君,是为鲁孝公。
牺牲自己的儿子,保全君主的血脉,这也是为公义而舍私爱的表现。类似的事迹亦见于《鲁义姑姊》:鲁义姑姊不过是鲁国山泽的一位普通妇人。齐攻鲁的时候,见到这位义姑姊在奔跑时手抱一小孩,另一手又拉着一小孩。后来,见到这妇人“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逃入山中。齐将追到妇人时,问她所抱的是谁,舍弃的又是谁。妇人说所抱的是哥哥的孩子,所弃的是自己的孩子。齐将说儿子对于母亲来说“其亲爱痛甚于心”为何她狠心抛弃自己的亲骨肉?妇人解释说“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背公义而向私爱”是为人所不齿的,所以只好丢弃自己的骨肉,保全兄长的儿子。
这位鲁义姑姊对待孩子的态度,与盖将之妻对待丈夫的态度完全一样,把亲情看作“私爱”,为了“公义”宁可舍弃“私爱”。这不但是当时的普遍伦理价值,也当是一种社会约束。例如《梁节姑姊》便说明这种约束力。梁节姑姊家中失火,自己的儿子与哥哥的儿子受困在火海中,她救出了自己的儿子,却因火势太盛而无法救出哥哥的儿子。妇人竟然因为害怕背上“不义之名”,没有面目见兄弟国人,而投火而死。这种害怕违背社会的绝对伦理,将他人的目光与指责视为比死更难于忍受的耻辱的想法,就是一种可怕的社会约束。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8/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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