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149】穷奢极侈的石崇

《晋书》收录了一位“奇特”人物的传记,他的名叫石崇。

说他奇特,是因为史臣一开始着笔就称赞他“少敏惠,勇而有谋”,并记载他父亲身后不留家业给他,因为看出他“此儿虽小,后自能得”,不必为他操心。石崇长大后,果然也出人头地,二十多岁开始出仕当官,当过散骑郎、城阳太守、黄门郎等职,并被封为安阳乡侯。史臣还赞他“好学不倦,以疾自解”,“颖悟有才气”。可是这个有才气的达官贵人,却“在荆州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原来是靠掠夺成家的。最糟糕的是史臣竟然也记载他“卑佞”的一面,说他为了奉承广城君,每逢广城君出门,他就停车在路边守候,而且“望尘而拜”。

可见,石崇实是西晋一个人格复杂却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处世名言“士当身与名俱泰”被认为是当时士人的人生准则,只可惜他追逐的“名”太过另类,以致引来历史的骂名。

《晋书》记载的余下文字,与刘义庆早前编撰的《世说新语》很相似,表现出石崇穷奢极侈的一面。

刘义庆收录了石崇的几个小故事,都编入“汰侈”编,显示出这个“有不义之财”的暴发户的丑恶面目。

石崇喜欢和人比斗富有,选择的对象都是重量级的富豪,例如晋武帝的舅舅王恺。王恺用糖和干饭洗锅,石崇就用蜡烛当柴烧;王恺制紫丝布屏障四十里,石崇就制锦绸屏障五十里,处处显现其财富胜人一等。最传神的记载是王恺向石崇炫耀他得到的一株“世罕其比”的两尺高珊瑚树时,石崇竟然一棒将之击碎。正当王恺以为他嫉妒而搞破坏时,石崇却出示其珍藏,有三尺、四尺的收藏,光彩夺目、条干绝世的珊瑚树多达六七株,像王恺那样的两尺珊瑚则不知有多少。这令王恺惘然若失,甘拜下风。

不但如此斗法,石崇还蓄意向时人炫耀他的富豪与阔气。他请晋武帝吃乳猪,武帝感其烝炖肥美之际,他却爆出他是用人乳来饲养小猪,叫武帝吞不下口。就连家中厕所也陈设华丽,安置美女十多人在一旁伺候。客人如厕出来,婢女竟然授予锦香囊、沉香汁、新衣服等,让客人不自在。尤有甚者,石崇宴请客人,常令美人在一旁劝酒;如果客人不能喝得酩酊大醉,就怪美人失责,推出门去斩了。

说起来,石崇这样的人物,实在是官匪集于一身的政治流氓,搜括了足可敌国的财富后,又大肆炫耀,草菅人命,穷凶极恶。

虽然留个骂名,但是历史却还是不断重演。像石崇这样的政治流氓,在很多朝代中得到复活,将这种穷奢极侈的生命力继续发扬光大,使其永垂不朽!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8/08/2010

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

【148】考而不死是为神

“考而不死是为神”是老舍的一篇小品的题目。

他在文中幽默地说:“考试制度是一切制度里最好的,它能把人支使得不像人了,而把脑子严格地划分成几个小块块。一块装历史,一块装化学,一块……”他是从学生的角度自我调侃一番,认为太多的科目、太多的考试,使学生的思维分割成条块,因此引发了种种的矛盾与弊端。最后他又说:“说回来,考试制度还是最好的制度,被考死的自然无须用提。假若考而不死,你放胆活下去吧,这已明明告诉你,你是十世童男转身。”

老舍写作的意图该是要考生面对重重的考试,不妨幽默一下。虽然老舍批判考试僵化,嘲讽它是“最好的制度”,但是却无法否定掉考试存在的价值。所以,文章写后的八十年,考试依然还是“最好的制度”。

提到考试,我们自然想到古代的科举。科举制度是通过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它始于隋唐,成熟于宋,盛行于明清。在过去一千多年中,为中国遴选了许许多多的治国人才,对封建社会的发展、稳定以及儒家文化的传播和继承,都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可是,随着社会的日愈开放,科举考试制度相对僵化,结果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开始,全面废除了科举制。

今天谈到科举制度,许多人还要嗤之以鼻,认为那是禁锢中国文人的罪魁祸首,巴不得早些除之才痛快。当然也有人高呼科举的重要,例如北京师大第二附中的“麻辣历史教师”纪连海就曾经说过“清朝灭亡,不是因为孙中山、革命党,而是因为废除了科举制”,还真个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们不妨就事论事,冷静地思考科举在中国通行千余年的价值,了解它在过程中的演变和改造,比情绪化的一笔抹杀古人的智慧,以为从唐到清通过科举考试进士的都是一班蠢才要好。

打从隋代开始创设科举,人们就发现它拥有几项好处:

首先是让出身贫寒的读书人都有出仕的机会,纠正过去“贵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积弊。其次是考试奉行的统一程序、形式和内容,纠正地方主考官凭个人喜恶选拔人才的作风。其三是科举考试为避免舞弊而不断改进方法,采取了许多有效的防范措施,如“糊名”(考生不写名字)等制,一直沿用到今天,显示了科举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难怪有些人要说“科举是中国给世界带来的第五大文明”。

科举固然也有弊端,不过,这些弊端却是某个时代人为造成的。例如,人们普遍歌颂唐宋的科举,却贬斥元明清的科举。从科举的考试内容看,前者不拘一格,选出来的是真正的人才;后者却是纯粹的八股取士,束缚了士人的思想。其中,最为关键的诟病还是元代开始强制以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为科举版本,要参加科举人员以朱熹的注释去理解圣人的言论,压制了学生自己对经典的解读。

由此可见,科举制度的形式本身并非祸害,其内容倒很关键。今天我们在倡导废除考试时,是建议废除其形式还是改变其内容(考题内容和批改准则)?若只是强调废除形式,恐怕弊端还是没完没了。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1/08/2010

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

【147】老死不相往来

我曾为文说司马迁在《货殖列传》引录《老子》的“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來”一段话,并非是要批判老子,反而是赞同老子的观点。这是因为司马迁深谙老子的无为政治理想。

喜爱断章取义的读者,一看到“老死不相往来”,恐怕要批判老子乱说话,把他等同殖民政府般居心不良,搞“分而治之”的政策,以免人民团结起来搞对抗。可是,老子的话显然不是这样的意思,司马迁把它引述在商人的传记中,更表示他看到自由市场的可贵,不要从政者倒行逆施,强加政策在商业活动上。

我们且来进一步探讨老子的原文。《老子》第八十章说:“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段话是老子的政治理想。从字面上看,老子倡导有车不用,要回到结绳记事的原始社会去,是在强调“复古”;但是从整体上看,老子倡导的却断不是拒绝文明,反之是阐述他对理想国的一种构想。这一构想以“小国寡民”为概括。“扩大国土,广纳人民”是当时政治上的共识,要做到这一点,国君自然要有所作为。我们都知道,老子的政治思想是要“无为而治”,他自然反对统治者的这种“大动作”,所以提出相反的主张——“小国寡民”来对治。

可见,“小国寡民”并非一般人理解的那样,是反对社会发展,是消极落伍的思想。老子要的是统治者去掉“大国众民”的野心,不要以行政干预人民的生活,让国家的发展在自然而和谐中进行。有军备,但是却不需要动用,因为人民重视死亡;有舟车,也不太派得上用场,因为人民安居不远行。

为什么人民能够“安居”呢?当然就是因为彼此不强干涉他人的生活,各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这岂不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境界么?
老子构思的理想社会,没有统治者的强力意志,政府的作用被弱化到最低的限度。莫说国与国之间没有战争,就算是人民也可以安土重迁,不需要争名逐利,处处奔波。人们知道彼此,但却互不干扰,相安无事,这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真谛。

“安适、恬淡、淳朴、简单、自足、平衡……”这些词语都可以套在老子的“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之中。如果您已经厌倦一些经常强要同化您的做法,讨厌那些您一使用自己的语文、奉行自己的习俗也要对您飘来怀疑的眼光,强要您做他看得懂、听得懂但是他却从来没有主动去聆听、去了解您的做法的人,那么您一定会支持老子所谓的“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境界。

人际关系本来不是那么复杂的,但是少数掌权者的强行逆施,把它弄得难于梳理了。我们是不是该反思和调整那种什么都只要“一个”的统一做法?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的白奚博士在探讨《老子》这一章时,做了这样的结论:“他告诫统治者,要尽量减损个人的欲望和意志,奉行自然无为的原则,如不能以民为本,胡作妄为,一意孤行,不断加重人民的负担,则终将被人民所厌弃。可以说老子是最早系统阐述‘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这条历代统治者的重要政治经验的思想家。”这是相当有见地的。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5/07/2010

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

【146】汉字传承文化

如果我们请到于丹或易中天教授来谈“中华文化”,那么我们将听到的是于丹或易中天教授对中华文化的了解,不一定就是中华文化本身的真面貌。
这就好像我们要了解中国历史,不能够只是凭据官方编写的正史那样,一味接受别人主观的看法。

汉字是世界上仅存的表意文字,每个字就是“形音义”三者的结合;再加上它的产生和流传都是普罗大众约定俗成的,因此,从文字本身,我们更能够捕捉到原始的信息,了解古代文化的背景。

举个例子:《诗经•大雅•生民》是古代周民族的史诗。内容是歌颂周民族始祖后稷的事迹。第一段文字这么写:“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翻译现今文字,大意是:“当初生下先祖的,就是姜嫄。她怎样生下先祖?那是因为虔诚祭祀天帝祷告神灵,以祈生子免无后代。她跟着上帝的足迹(武),踩上大脚趾印(敏)而有了感应(歆),于是独居休养。她因此怀了孕,她因此生活严谨,她因此生下孩子,她因此养育孩子。这孩子就是周民始祖后稷啊!”

踩到上帝(古人是如此称呼至高无上的天帝,基督教传入中国后直接引用这个词。“上帝”并非基督教的专用名词)的脚拇指印就会怀孕?就算是古人也不会相信。例如汉代的《毛诗序》便说:“《生民》,尊祖也。后稷生于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这就说得很清楚,因为周始祖是姜嫄所生,但是却不知道谁是父亲,所以就把他推给“天”。这是早期人类对所尊崇的对象的一种敬重和崇拜的心理,但却用后来人类的价值观套在先人的头上。我们如果只是感性的认识,或许还会认同,但是细加追究,还有很多真相待发掘。

其中,最好的一个说明是直接从文字着手。看看后稷的母亲的姓名——姜嫄。这两个字都有“女”字。其实,古人的姓,大多都有“女”字。治水的大禹姓“姒”,周公旦姓“姬”,秦始皇姓“嬴”,孟姜女也姓“姜”(孟姜女是姜家大小姐的意思)。就连“姓”字也好,都用上了“女”字。从“姓”字的组合看,它是个会意字,从女从生,《说文》解释为“人所生也”,意思是同一女性所生的后代都是同姓的。

说到这里,我们该明白,周人歌颂的祖先后稷,还是生活在以母系血统为纽带的原始社会之中。也就是说,当时还是个母系社会,生下婴儿的母亲才是家庭的核心人物。孩子的父亲是谁?恐怕难以考究。

可是,社会走向父系以后,如果孩子无法说清父亲是谁,是要被人耻笑的。于是才有把祖先美化的做法,把父亲推向虚无的上帝去。

姓氏保留“女”字,正好可以佐证古代的母系社会制度。这不需要书本记载,文字本身就可以说明。

前些时候有位上海律师建议更改16个用女字作为偏旁的汉字,因为他觉得这些文字歧视女性,甚至引人犯罪。例如他建议把“奸”改成 “犭+行”,表示那是一种兽行。这固然是一种创意,但却忽略了汉字承载古文明的作用。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8/07/2010

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145】老子“自然之治”不可行?

司马迁《货殖列传》开篇引录了老子的一段话:“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來。”过后司马迁评论说:“必用此为务,輓近世塗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司马迁的评论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可以解释为:“如果一定要按照这样的理想做事,那么,在近代就要堵塞老百姓的耳朵眼睛,那几乎是无法实行的。”换句话说,司马迁的意思当是:“若欲使老死不相往来,则必涂其耳目乃可耳,岂能行哉。”(凌稚隆《评林》引赵恒语)

的确,一般的解释都是如此。例如《古文观止》说:“史公将伸己说,而先引《老子》之言破之。”这是根据明代第一才子杨慎的说法。杨慎说:“《传》云:‘《老子》曰: 至治之极’云云,将信己说,而先引《老子》破之,以为必不然。”(《升庵外集》卷四)

梁启超为此还详细做了说明,说老子的“至极之治”只适合用于上古,因为“上古道路未通,所至闭塞”,所以“太史公最达此义。故篇首直揭邪说而斥为涂民耳目。”(《饮冰室文集》)

今人肖黎在《司马迁评传》中也说:“司马迁对老子宣传的无欲、寡欲的义利观以及他向往的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采取了批判的态度,认为是行不通的。”

果真如此?

我读《货殖列传》,觉得司马迁的想法,与老子的那种“至治之极”是很接近的。譬如说,司马迁强调“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司马迁认为的最高统治境界不是“因之”么?因就是因循,就是任由人民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必加以管束。人民做不到,才用“利诱”,再下用“教育”,再不行就用“法律”,最糟糕的是和人民同争利益。其下,司马迁说得还更加彻底,他说如果一切进入了轨道,人民各别从事他们的经济活动,那么一个地方的统治就会达到“(民)不召而自來,(财)不求而民出之”,所以司马迁总括说:“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这里的“道”,岂不就是道家之道,老子的“无为”之“自然之治”?

再说,司马迁一向推崇老子,在他的《史记》中就处处透露这点。汉代的班固早就下定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司马迁传》)。这么一来,说司马迁开始引述《老子》,是要“破之”,“批判之”就难以自圆其说。

司马迁推崇汉文帝,处处歌颂他的无为之治,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例如他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这是因为“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 ”(《律书》)

因此,我相信司马迁在《货殖列传》引用老子的章句,的确是导入之正面语,而不是要加以破斥否定。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1/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