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

【202】孝以外,还得敬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2.7)

子游姓言名偃,小孔子45岁。他与孔子另一名弟子子夏都以“文学”著称,世称“游夏”。这段话对子游没有特别的针对性,是孔子对孝道的另一番阐述。

《礼记》有类似的记载。例如孔子说:“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坊记》)这是相对小人(世俗之人)“只养不敬”的孝道而说的。清代刘宝楠据此说孔子对子游的说法,犬马不是指野兽,而是说“小人”,还真苛刻。

《礼记》也载曾子阐述的孝道观,例如“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祭义》),“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 ”(《内则》)前者把孝分了等级,能够奉养父母只是最下之孝,不让父母受屈辱是中孝,能够以礼事奉父母,尊敬双亲才是上孝。后一则具体说明了孝的行为包括哪些,既要“乐其心”、“乐其耳目”,还要“爱其所爱”、“敬其所敬”。

从以上文献看出,孔子及其门生都很重视孝道,强调孝不只是物质上的供养,还要打从心里尊重父母、孝敬父母。孔子的话是针对当时一些只懂“奉养”,欠缺心理上的“尊敬”的“孝子”而说的。

孟子以养父母之志(心)胜于养其口体来说明正确的孝道。他以曾子奉养父母和被子女奉养为例,他说:曾子养其父曾皙时,一定备有酒肉。父亲吃饱准备彻下食物时,一定请问该当如何处理剩下的,如果父亲问是否更有多余的,则一定回答有。这表示食物足够,不让父亲操心。曾皙死后,轮到曾元奉养曾子了。同样的备有酒肉,但是要彻下食物时,从不问该怎么做,若曾子问起是否有多余的,则回答说没有了。曾元这么说是要把剩余的留待下次奉养曾子(《离娄上》)。孟子以此说明奉养父母该像曾子那样,不只是养父母的口体,还要养其心志。

有关犬马的诠释,汉代包咸以“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养人者”说明狗能给人看门,马能帮人驮物,都是供养人的活儿,若奉养父母而缺少恭敬,与犬马的本能有什么差别?

宋代邢昺给这句话做更具体的说明,他说:“(犬马)皆能有以养人者,但畜兽无知,不能生敬於人,若人唯能供养於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於犬马乎?”犬马养人却不能敬人,人类奉养父母则不可像犬马那样,除了“养”以外还要“敬”。此外,他还进一步说:“人养犬马,资其为人用耳,而不敬此犬马也,人若养其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於犬马乎?”人类养狗养马,是希望利用他们为自己服务,间中没有恭敬可言。奉养父母,岂能如此?

朱熹说“养,谓饮食供奉也”,狗和马只能等候人们的喂养,父母岂可等同狗马,也等着子女喂养?所以,奉养父母一定要恭敬,不是施舍。

比较不同的一种解释是清代的李光地。他说把养父母和养狗马作类比很粗俗,不像是圣人所说的话。因此他主张这句话该解释为“禽兽亦能相养,但无礼耳;人养亲而不敬,何以自别于禽兽乎?”(《读论语札记》)看法较独特。禽兽都会奉养父母,贵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又岂能只是奉养而已?该加几分恭敬吧!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5/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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