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291】孔子是私生子?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载: “(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这句话让后世颇多猜疑辨识,众说纷纭。

蔡尚思《孔子思想体系》中写道:“孔子是个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个受没落贵族凌辱的贫贱妇女。”匡亚明《孔子评传》中则认为:“将‘野合’解释为老夫少妻不合礼仪的结合,更为合情合理;颜徵在(孔子的母亲)的娘家是曲阜的大族,她本人则是一位教子有方的贤母。”

蔡、匡二先生是近代知名学者。他们观点的分歧,出在对“野合”的理解。
蔡先生的说法是根据郑玄的说法延伸得来,郑注《礼仪• 檀弓》说:“孔子之父陬叔梁紇,与颜氏女征在野合而生孔子。徵在耻焉,不告”。郑玄是东汉经学大师,我们不敢说他乱说,但是这种说法的确不见于其他史料。更重要的是,如果孔子真的是私生子,与他同期或稍后的“敌人”没有理由放过这一点不加以羞辱。与孔子敌对的人不少,有骂他“丧家狗”的却没有骂他“狗杂种”的。蔡先生未免想象太过了。

与郑玄唱反调的王肃编撰《孔子家语》时,则根据史料加以描述孔子的诞生:“纥虽有九女而无子。其妾生孟皮,孟皮一字伯尼,有足病。于是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其小曰徵在。”颜氏是咨询了三女的意见后,颜徵在自愿下嫁叔梁纥的。王肃不谈“野合”是尊者讳的做法,却绕不开司马迁的记载。

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说:“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同期张守节《史记正义》说得更详细:“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毀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

匡先生的说法,应该就是附和以上的观点,认为孔子父母年龄相差太大,老夫少妻不合礼仪,故称“野合”。

近代不少学者则认为“野合而生孔子”是民俗学的问题。他们引经据典,搬出许多证据说明中国许多地区仍保留“野合”的传统,也就是男女在住家以外的地方交配生下小孩儿。例如《周礼•地官》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是官方指示的“仲春通淫”的群交习俗,民间也不乏这种著述。莫言的《红高粱》不也是写故事主人公的父母亲在红高粱地交配才怀有他的么?

不过,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还是钱穆先生在《孔子传》所辨识的。他说:“此因古人谓圣人皆感天而生,犹商代先祖契,周代先祖后稷,皆有感天而生之神话。又如汉高祖母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遂产高祖。所云野合,亦犹如此。欲神其事,乃诬其父母以非礼,不足信。”

美化圣人的诞生,自古有之,而且遍及中外。后稷生于母系社会时代,父亲是谁恐怕难以辨识,但若如此歌颂先祖则近亵渎,只好说母亲上山踩到上帝的脚趾印而怀胎;释迦乘六牙白象从母亲右胁入住母胎,是古印度流传的佳话。司马迁说高祖刘邦的母亲在大泽边梦与神遇怀胎,说叔梁纥野合生孔子,都是惯例,不足为奇。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6/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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