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

【166】虽不真实,但有意义

禅宗流传着很多很美的故事,虽不真实,但意义非凡。例如释迦拈花微笑,传法迦叶;达摩一苇渡江,南朝见武帝;慧可跪雪拜师,断臂求法等等,都是很美的传说,却缺乏历史依据。

以上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现说一则比较少人知道的:

《景德传灯录》是盛行于世的最早的一部禅宗灯史。灯能照亮黑暗,而且灯灯相续,辗转不息,所以禅宗以传灯象征禅法的传承。灯史就是禅师的传法记录,它严格按照禅法世系编录,如西土释迦传法迦叶……传至二十八祖菩提达摩;菩提达摩西来中国,开创东土禅宗,传法慧可……至六祖慧能等。《传灯录》记载的就是禅师启悟的语录。

《景德传灯录》是宋代法眼宗禅僧道原所编撰,约成书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书名原作《佛祖同参记》,献给朝廷后,经杨亿等人审订入藏,才称《景德传灯录》。

后世最流行的版本附有一篇郑昂的跋,其文曰:“《景德传灯录》本为湖州铁观音院僧拱辰所撰。书成,将游京师投进。途中与一僧同舟,因出示之。一夕,其僧负之而走。及至都,则道原者已进而被赏矣。此事与郭象窃向秀《庄子注》同。拱辰谓:吾之意欲明佛祖之道耳。夫既已行矣,在彼在此同。吾其为名利乎?绝不复言。”郑昂还不忘赞之“拱辰之用心如此,与吾孔子人亡弓,人得之之意同,其取与必无容私。”

根据郑昂的说法,道原给朝廷献的书,其实是偷回来的。书本原为拱辰所著,与道原同舟而行时出示给他看,没想到却被他剽窃,还献书给朝廷。郑昂把这事件比喻成《世说新语》所载的郭象剽窃向秀的《庄子注》事迹一样。据郑昂所言,拱辰毕竟是有德高僧,知道后也不和道原计较,书能够流传于愿已足。因此,郑昂赞拱辰有孔子的胸怀。据《公孙龙子》所载:楚王某次丢失了一把弓,左右打算寻找,楚王制止他们,因为“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孔子知道后,评说楚王还不算仁,因为“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

以上所说的胸襟何其宽大,所言事迹又何其有意义,难怪后世《四部丛刊》三编说“著此书者名道原,而实拱辰也”,《頻伽藏》也注“旧题宋道原纂”,可见郑昂的说法还真产生了实际的影响。

不过,郑昂的跋著于绍兴二年(1132),距离成书年代太久,这样的事件突然被提起来是存疑的。佛教史学家陈垣先生就引证驳斥这种说法,盖道原和拱辰其实不是同一时期的人,不可能同舟而行,而且两人出自禅宗不同宗派,因此以上说法实是派系之间相互诋毁之说,不足为信。

虽然不真,但是文中塑造的宽大的胸襟,却是很美的传说。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9/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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