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258】一声“来兮”搞定

《离婚》是鲁迅最后一篇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小说。一般认为它比《风波》更为深刻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的现实,表明农村妇女的命运并没有改变。

小说写农村妇女爱姑因丈夫另结新欢要逼她“离婚”,而坚决反抗。初时爱姑得到家人的支持,不断与夫家周旋,“打过多少回架,说过多少回和”,甚至还让父亲带着六个兄弟去拆了夫家的灶,羞辱了他们。虽然告上地方官慰老爷处,但是官家难审家庭事,事情拖拉了三年,却始终还是没有一个了解。最后,在慰老爷的安排下,城里的七大人出面斡旋,一句“来兮”,一声“哈秋”,竟然把一向泼辣大胆的爱姑给震慑住了,领了一个九十元当分手费,“和平”解散。

对于这篇小说,论者大多是站在批判传统文化的立场讨论爱姑的反抗精神,以及辨识这一反抗的真伪。有者肯定爱姑的反抗精神, 强调封建势力的强大导致反抗的失败,给予爱姑同情;有者认为爱姑是伪反抗, 其实质仍然是对封建文化传统的认同与附和, 是封建权力话语系统的归顺奴隶。
最有趣的是罗华的《伦理困境与欲望叙事》一文,竟然把鲁迅创作此文的动机和他的私生活扯在一起,认为“这篇叙事作品是以公共性的文字表述了最为属己的私人性欲望”。这是因为鲁迅早年接受母亲安排与朱安结了婚,后来又和许广平相爱,陷入要不要离婚的矛盾之中。罗文说:“‘离婚’是(鲁迅)长达二十多年无法消除又无法满足的欲望, 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篇叙事作品表述了鲁迅‘私人的痛苦’, 并成为获得想象性快感的来源。”

我不知道这样的分析是不是像钱理群先生所说那样——是一种“污蔑”,我只是主张艺术创作可以从人的生活经验脱离开来看待,不必强拉在一起谈。如果强说作品写出来是作者的一种“潜意识形态”,这要叫作者百口莫辩,仿如哑子吃黄连。

如果说小说的主题是要为被欺压的女性打抱不平,写出她们的困境,又不全然是这样。小说主人公在鲁迅众多小说中很特别,是个不惹人喜欢的人物。一出场,鲁迅写“她将两只钩刀样的脚正对着八三摆成一个‘八’字”,粗俗得很;其后,爱姑不管在私下也好,在七大人面前也罢,都称丈夫“小畜生”,公公是“老畜生”,尖酸刻薄得很。

这样一个大胆泼辣的女人,最后还是向现实低头,屈服于莫名其妙的权威之下,这不是很好的带出一个主题么?所以,我还是认同小说是在写农民的愚昧和奴性,在各个方面的剥削下,已经失去了精神上、意志上、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即使是套用陈腔滥调,说鲁迅的《离婚》是要揭露革命的不彻底,要揭示人民对反帝国反封建的认识还是肤浅无知的,我还是支持。

小说嘲讽和谴责的,不只是爱姑,而是里头的每一个人物。爱姑和站在她身边的人,不是在争取女权,他们是在争一口气。气出了,心也就平,所以九十元便可以妥协。爱姑被震慑而屈服的一节写得最精彩。她本是不管七大人、八大人的,有苦就说,有冤屈就申述,但是七大人突来的一句“来——兮”却叫她不敢再发言,从要“拚出一条命,大家家败人亡”,变成 “我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这不是奴性是什么。

七大人的“来—兮”尤其无厘头,但是却是掌权者的典型作风。这些掌权者不在乎自己做些什么,反正“老子说了算”,你们要笑话就笑话,我只要“有效”!七大人还活在你我身边,关键是你我愿不愿意做爱姑而已。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1/10/2012

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

【257】最珍贵是不放弃理想

鲁迅从呐喊到彷徨,并非迷失和放弃,而是思考深度的升华。

对社会现象稍微觉醒的人,都会发出呐喊。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不出奇。但是呐喊过后,还不断反思检讨,继续探索道路,引领群众的人却不多。能坚持下去的人,偶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是正常的。静下来时,生起彷徨,这是怀疑、也是无奈,却不能说成是退缩。《在酒楼上》正是最好的写照。

20世纪初,中国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迎来了赛先生和德先生,普及了民主和科学思想,动摇了传统,使人们的思想得到空前的解放。激情过后,进入冷静期时,头脑清醒的人自会反思所作所为,检讨效果是否理想。鲁迅是当中较清醒的一个,他意识到这种改变依然未能扭转中国固有的腐朽与落后,“路”依然渺茫,所以会起彷徨。他借用《在酒楼上》来反思“新青年”在高潮退去后的境遇。

小说以第一人称作为叙事视角。“我”是一个归乡游子,在阔别多年的故乡偶遇青年时的好友吕纬甫。两人坐在一起喝酒聊天,追忆往事,讲述近况,却不敢展望未来。通过吕纬甫讲述的几桩事件,叫“我”陷入更大的彷徨之中。

小说写故乡的人做事都很慵懒,没有了激情——“堂倌懒懒的说着,放下杯,筷,酒壶和碗碟,酒到了。我转脸向了板桌,排好器具,斟出酒来”,似乎一切都在惯性之中操作。“我”也显得百无聊赖,“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没有归属感,只有孤独。

再看主角吕纬甫:从前的吕纬甫是为了议论改革中国的方法“以至于打起来”的热血青年,现在的他却“行动变得格外迂缓”,失去了活力;青年吕纬甫当教员时,教的是“ABCD”,中年的吕纬甫,却重作冯妇教“子曰诗云”;过去的吕纬甫,是个敢“到城隍庙里去拔掉神像的胡子”的无神论者,而今的他却为人收尸转葬,并将人的死归咎于“没有这一份好福气”。

姑不论“我”是否还满腔热情,吕纬甫却着实判若两人。显然,吕纬甫是放弃了当年的理想,而且是自觉地放弃了当年的理想。他说“我已经深知道自己之讨厌,连自己也讨厌”,说明他虽然向现实妥协,内心却隐藏着自己当年信奉的理想和价值标准,所以才会自责。他又说:“倘若先前的朋友看见我,怕会不认我做朋友了。——然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可见种种社会现实让他感到无奈,无力感让他不再求变,最后只好把自己的生命耗费在日常琐事里。

“我”略微不同的是,还会看到外面的景色是:“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的亭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晴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的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心于远行。”这表示“我”的执着来得更深,虽然彷徨,却还是保留一份不灭的独立与高傲。

遥想当年有个热血青年对我诉说这个故事,热情洋溢,满怀希望,感染了我。在他眼中,我们看到了希望。多年过去,他终于有了小“成就”,一跃龙门。我不知道他会否像吕纬甫般自嘲,抑或像阿Q一样自爽。

说实在,鲁迅的这部小说,故事虽简单,但是里头的人物形象却一直像冤魂般萦绕在我脑际。我怕自己变成吕纬甫,更怕自己会在酒楼上遇上吕纬甫。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4/10/2012

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

【256】成功还得靠群众

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写了一篇小说——《药》。

这篇小说有两条线:明线是写一个姓华的家庭因无知迷信而造成悲剧,暗线则是写一个姓夏的青年因坚持革命而牺牲。一个姓华,一个姓夏,留给读者无限想象的空间。

姓华的故事是这样的:华小栓得了肺痨,咳嗽不停。可是华老栓和太太却不是寻求正常的医学途径给孩子治病,而是筹了一笔钱“忍痛”去买一个新鲜的蘸了血的馒头给孩子趁热吃。这个血馒头要蘸的血还不是一般的血,它必须来自刑场,是“犯人”的头被砍下后溅出来的血。据说,这个方法可以治病。结果当然是无效,小栓在父母的无知和迷信下病死了。

鲁迅是名家,小说写得很好,构思巧妙,布局严谨,材料选择得当。他在小说中先写华老栓如何紧张兮兮地掏出那笔钱,然后走到街头刑场去。那时候天还没有亮,但是走在黑暗中的华老栓却感觉好像看到光明似地往前走。读者都知道是黯然无光,主人公却仿佛抓到了希望。过后,刽子手出场了,他再三担保吃了血馒头后“包好”,更让读者为当时社会的无知扼腕。

有些人评论这篇小说,就只讲到这里。于是,小说主题便成了“批判当时社会的无知与迷信,讳疾而忌医,临危却胡乱投医,结果白白牺牲了生命”。这是不全面的。

小说还有姓夏的故事:夏瑜参与革命,被捕入狱,最后被送上刑场。鲁迅借用华老栓茶馆里的茶客的谈话,带出了夏瑜临刑前夕的事件。原来这个青年“执迷不悟”,临刑前还要劝说守牢房的红眼阿义,告诉他“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要他也醒觉。但是红眼阿义想到的只是要从他身上“榨取油水”,趁机得益,对夏瑜的劝告不但充耳不闻,还要说他发疯了,讲出这些大逆不道的话。更叫人惊叹的是:茶馆里的茶客纷纷附和这种说法。

小说的结尾尤其巧妙。两个老妇人到儿子墓前扫墓,一个是华小栓的妈妈,一个是夏瑜的妈妈。华妈妈是大大方方祭拜儿子,夏妈妈却是闪闪缩缩,仿佛是在做见不得光的事。事实上,夏妈妈也是这样想,所以她“现出些羞愧的颜色”。她是因儿子以革命罪名被杀而羞愧,但她却不认为儿子是革命,而是遭到人们的诬赖而牺牲。当她发现墓前有个花圈,便联想到那是儿子显灵申冤。

这个结尾深化了主题。华小栓是被社会的无知害死的,但死得毫无价值,因为人们并不因此觉醒,还是会有人买蘸血馒头治病。夏瑜却是死得冤枉的,他的坚持,他的清醒,却始终不被谅解和同情,不但要被当疯子,而且被杀时溅出的血还要被人吞食。可怜的是连他至亲的妈妈也不明白儿子一生的奋斗到底是为了什么。鲁迅要带出的信息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有人把夏瑜和革命家秋瑾画上等号,并寻找种种证据来说明鲁迅要写的就是秋瑾。我觉得这并不重要,因为鲁迅毕竟是在写小说。小说的人物形象是艺术形象,不是写实。小说写的是悲剧,通过两个小悲剧带出更严肃的大悲剧:革命只会牺牲更多的社会精英!

鲁迅塑造那么多的“无知”形象,是要唤起大家的关注:革命真要成功,还得从群众的醒觉做起;人民不醒觉,再强的革命者还是要白白牺牲!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7/10/2012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255】别再当孔乙己了

“孔乙己是个诚恳老实的人,他在咸亨酒店里,品行比别人都好,从不拖欠酒钱。虽然有时候因没有现钱而记账,但不出一个月定然还清。”

“孔乙己是个善良、充满爱心的人,尤其是对小朋友,他会分茴香豆给他们吃,一人一颗。小孩子把豆吃完,仍然不舍离去,眼睛还望着碟子。孔乙己没有赶他们,弯下腰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了一些逗趣的话,让一群小朋友在笑声里散开去。”

以上是我的学生在分析鲁迅名著《孔乙己》时,对小说人物形象的分析。我听着,也在等着最后的概括。可是却没了下文。

我的思绪突然回到20年前:那时候,我的学生读文学作品,在分析写作手法时,最喜欢找作品里的修辞格,然后煞有其事的举例印证,说明作品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比如夸张、比喻、婉转……。

惭愧地说,我当年纠正不力。所以他们到学校执教后,教阅读时也来个“同学们,我们先来理解生字新词,首先……再来……第三个……”

有了前车之鉴,我告诉学生作品如果这样分析,是搔不到痒处的。把语文当“工具”看待,就会偏重语文知识教学,以增加学生的语文知识为主要任务;把文学当语文材料看待,就只会在细节上下功夫,只分析了作品的零件,忘了整体。当今语文教学强调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整合,语文教学不应只满足于提高学生的语文知识,也不该局限于培养学生的语文技能,而是要更上一层楼,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要做到这点,我们就得提高自身的人文关怀。在看作品时,真正从人生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关心我们的生活。具体而言,我们要尝试去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了解他们是基于什么原因这么写,其效果如何,还要评析作者这么写的准确性。

好不容易摆正了学生分析作品只谈修辞的毛病。可是从小处着手的习惯还是存在,往往见树而不见林。像上面那样分析孔乙己,岂不是在说鲁迅是在表扬孔乙己了?

鲁迅的批判意识很强。他的小说通过典型人物的塑造来揭穿病态的社会,反映出一个特定时代的矛盾。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用同理心去看待鲁迅的人文关怀,去感受他当时候的感受,反思他对病态社会的嘲讽与批判?

典型人物要通过典型的事件来凸显。说孔乙己善良、热心、诚恳、守信用,都对,这的确是典型的事件衬托出来的人物形象。但是那还不完整。小说作者要批判的是科举被废除后,一个读书人的没落。盛行科举时,读书人往往全身心投入在读书考试之中,正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科举废除了,读书人失去了被举荐当官的机会,读书的出路呢?前途呢?失去了这样的一个奋斗目标,人生剩下的是什么?“百无一用是书生”的窘境愈发突显。

孔乙己的时代过去了,孔乙己也不复在。我们还读鲁迅,是要体会他的人文关怀。

难道您没发现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孔乙己么?他们都很善良、很热心、很诚恳。可是他们却没有奋斗的目标和理想。

有人在网上打趣说教师大多是教奴,因为他们“完全忠实于现行不合理教育制度而无怨无悔地推行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他们任劳任怨,勤恳工作,他们工作的所有目的和意义,就是让学生们考高分,得到领导的肯定。他们没有想过我们的教育是否有问题,我们的孩子是否越来越病态,他们全部的热情来自于一个月的工资和领导给予的精神奖励,他们忠实于教育法规教育制度,他们从不怀疑。”

孔乙己不也正是教奴?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30/09/2012

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

【254】历史还待文献来说明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论语》3.09)

要了解孔子这句话,几个关键词语得先参透。

先秦有三代:夏、商、周。孔子所处的时代是周代,前有夏和商,商又叫殷,孔子向来强调“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所以常引述前代的学术来说明问题。

汉代的注释就有“杞、宋,二国名,夏、殷之後”的说法,也就是说杞和宋都是孔子所处的时代存在的“国”名。所谓“国”当然是周朝分配的诸侯的封地。周灭商之后,采用怀柔政策,封“夏”之后代在杞,商之后代在宋。孔子要了解夏和商的礼乐制度,便到杞和宋去。

“征”,原文作“徵”,汉代包咸说是“成”的意思。所以他把孔子这句话解释为“夏、殷之礼,吾能说之,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也。”这明显有贬义,孔子是在骂夏、商的后代不肖,无法保存祖先的礼制。郑玄的注释说得更彻底,他说:“献,犹贤也。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所以,梁代皇侃直接点明这一章是说明夏殷的后代丢失了先人的“礼”。

这里还须注意郑玄说的“献,犹贤也”,可见这是通假字,两字通用。即使到今天,李零教授也接受此说,“‘文献’,与今人理解的‘文献’不同,不光指档案,还包括遗老遗少。”所以,“文献”不单指文字材料,还包括“贤人”。

皇侃接受汉人的解释而说:“夏礼谓禹时礼也,即孔子往杞,所得《夏时》之书也。杞,夏之后所封之国也。徴,成也。夏桀失国,周封其後东娄公於杞,当于周末而其君昏闇,故孔子言夏家之礼吾能言之,但杞君昏闇不足,与共成其先代之礼,故云杞不足徴也。殷礼,殷汤之礼,即孔子往宋所得《坤乾》之书也。宋,殷之後所封之国也。纣失国,周封微子於宋也。孔子曰殷汤之礼吾亦能言,但于时宋君昏乱不足以与共成之也。”皇侃所谓的《夏时》《坤乾》之说,是根据《礼记•礼运篇》的说法。

北宋邢昺也接受这种说法,并说:“孔子言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

可见到了北宋,人们理解孔子说句话还是一致的:杞、宋之君没有文章、贤才,所以不能展示先人的礼制。

南宋朱熹的说法有了不同,他说:“征,证也……言二代之礼,我能言之,而二国不足取以为证,以其文献不足故也。文献若足,则我能取之,以证君言矣。”把“征”解释为“证”,后人多有采纳。例如清代刘宝楠就说:“夫子学二代礼乐,欲斟酌损益,以为世制,而文献不足,虽能言之,究无征验。”近代钱穆也说:“此章孔子自言学夏、殷二代之礼,能心知其意,言其所以然,惜乎杞、宋两国之典籍贤人皆嫌不足,无以证成我说。” 钱穆还把这句话当成是孔子的历史哲学,他说:“然虽心知其意,而欲语之人人,使皆能明其意,信其说,则不能不有憾于文献之不足。”虽然知道,却无法证明,的确是历史的一大缺憾。

李零、李泽厚都是从史料角度看待孔子这句话。这该是受司马迁的影响。《史记•孔子世家》收录这段话,编排在孔子“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中,也就是孔子在整理古籍,写序文时而作的慨叹。我支持这种说法。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3/09/2012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253】学生也可以启发老师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 子曰:“绘事後素。”曰:“礼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3.08)

《论语》这段记载可以分三段来理解。第一段是子夏问孔子的问题。子夏读古诗,遇上问题,故请教孔子。子夏的问题在今天流传的《诗经》中可以看到前二句,汉代马融注释时便说:“上二句在《卫风•硕人》之二章,其下一句逸也。”后人多认同“素以为绚兮”是后来抄漏了,以致失传。朱熹认为“《硕人》四章,章皆七句”,因此说这一章本来该有“素”这句是不合乎结构的,因此主张子夏问的整句来自另外一首失传的诗,即“此逸诗也”。

子夏问什么?马融说:“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可见前二句本来就是说美人的笑容很好看,眼珠滚动时也很美,这不难理解,关键之句还是那句“逸诗”——素以为绚兮。素,白色,白色又如何使之绚丽有光彩?人既有倩盼的美质,又怎么需要再用“素”来修饰?

第二段是孔子的回答。孔子说:“绘事後素。”这句话钱穆解释为:“古人绘画,先布五采,再以粉白线条加以钩勒。或说:绘事以粉素为先,后施五采,今不从。”钱穆的解说不是信口而言,是有根据的。前一段来自古注,汉代郑玄便说:“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其后的注释都采用这种说法,一直到朱熹又另辟蹊径。朱熹说:“绘事,绘画之事也。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钱穆解《论语》多采纳朱熹的见解,这里却不,他的“或说”指的正是朱熹的说法,他不同意朱熹之说。

朱熹的误解,程树德辨之甚详。程树德引清人全祖望的说法解释。全祖望《经史问答》明确指出朱熹引用《考工记》的说法而不用《礼器》的说法是错误的。朱熹注解也引用了杨龟山的说法,杨龟山以《礼器》的“甘受和,白受采”来诠释《论语》,朱熹引用了之后,却又说《考工记》说:“绘画之事后素功。”这两种说法是有别的。全祖望说前者是“素地”,后者是“素功”,也就是说先有“巧笑”“美目”,然后再饰以素粉,使人更加靓丽。这是孔子的回答——绘事後素。

第三段则是子夏明白之后,补充说明“礼後乎”。汉代孔安国说:“孔子言绘事後素,子夏闻而解,知以素喻礼,故曰礼後乎。”意思是子夏不但明白孔子的说法,而且还联想到人有了“质”之后,还要饰之以“礼”,这样才会完美。礼的作用,《荀子》有段话很有意思,“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礼饰敬也,师礼饰威也。”同样的道理,人有“礼”,自可在原有的美态上加分。孔子听了子夏的话,大为赞赏,表扬他“起予者商也”,并说“始可与言《诗》已矣”。

大凡老师都应知道教学相长之理。好的学生领悟力强,举一而反三,不但领会教师所言,还会启迪教师深一层思考。就像《韩诗外传》所言:“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不究。不足,故自愧而勉;不究,故尽师而熟。由此观之,则教学相长也。子夏问《诗》,学一以知二。孔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6/0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