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145】老子“自然之治”不可行?

司马迁《货殖列传》开篇引录了老子的一段话:“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來。”过后司马迁评论说:“必用此为务,輓近世塗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司马迁的评论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可以解释为:“如果一定要按照这样的理想做事,那么,在近代就要堵塞老百姓的耳朵眼睛,那几乎是无法实行的。”换句话说,司马迁的意思当是:“若欲使老死不相往来,则必涂其耳目乃可耳,岂能行哉。”(凌稚隆《评林》引赵恒语)

的确,一般的解释都是如此。例如《古文观止》说:“史公将伸己说,而先引《老子》之言破之。”这是根据明代第一才子杨慎的说法。杨慎说:“《传》云:‘《老子》曰: 至治之极’云云,将信己说,而先引《老子》破之,以为必不然。”(《升庵外集》卷四)

梁启超为此还详细做了说明,说老子的“至极之治”只适合用于上古,因为“上古道路未通,所至闭塞”,所以“太史公最达此义。故篇首直揭邪说而斥为涂民耳目。”(《饮冰室文集》)

今人肖黎在《司马迁评传》中也说:“司马迁对老子宣传的无欲、寡欲的义利观以及他向往的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采取了批判的态度,认为是行不通的。”

果真如此?

我读《货殖列传》,觉得司马迁的想法,与老子的那种“至治之极”是很接近的。譬如说,司马迁强调“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司马迁认为的最高统治境界不是“因之”么?因就是因循,就是任由人民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必加以管束。人民做不到,才用“利诱”,再下用“教育”,再不行就用“法律”,最糟糕的是和人民同争利益。其下,司马迁说得还更加彻底,他说如果一切进入了轨道,人民各别从事他们的经济活动,那么一个地方的统治就会达到“(民)不召而自來,(财)不求而民出之”,所以司马迁总括说:“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这里的“道”,岂不就是道家之道,老子的“无为”之“自然之治”?

再说,司马迁一向推崇老子,在他的《史记》中就处处透露这点。汉代的班固早就下定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司马迁传》)。这么一来,说司马迁开始引述《老子》,是要“破之”,“批判之”就难以自圆其说。

司马迁推崇汉文帝,处处歌颂他的无为之治,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例如他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这是因为“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 ”(《律书》)

因此,我相信司马迁在《货殖列传》引用老子的章句,的确是导入之正面语,而不是要加以破斥否定。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1/07/2010

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

【144】司马迁给商人平反

司马迁的《史记》不但文笔受人称颂,其独到的选材眼光也叫人惊叹,例如《货殖列传》就是奇文一篇。

“货殖”本指经商营利,汉代人多用以指经商的人,例如班固的《西都赋》:“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货殖列传》,就是司马迁笔下的商人传记。

在学界,《货殖列传》的研究是多向的,有对一些难解词句作考释的,有探讨其体例归属问题的,也有深入分析其地理学、伦理学、文化、文学及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关系等的,当然重点还是分析司马迁的经济思想和商人观。

有学者统计,自宋代赵访撰写《读货殖传》起至今,共有研究论文224 篇,是《史记》七十列传中研究数量最多的。其中有半数以上是探讨司马迁的经济思想的。

何以司马迁的这篇传记会那么受注目?如果我们熟悉历代儒生所高唱的“君子安贫”、“君子固穷”、“富贵浮云”的价值观,或熟悉历史论著往往将“富商大贾”与豪强地主并称为“工商奴隶主”,把他们的富裕视为给社会带来灾难,造成农民贫穷的主因,我们就会感受到司马迁《货殖列传》的卓越见识。

在秦朝和西汉初期,商人的社会地位是很低的。秦始皇时有“滴戍制度”,商人被编入特殊的“市籍”,如果犯罪,将随时被押往边疆服役或定居;汉高祖不但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乘车、不得购买土地、还必须加倍交税;汉武帝恢复秦朝的“滴戍制度”,将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子孙都列入征发的对象。可见,当时的社会,以农业为“本”,商业为“末”,所以处处“崇本抑末”,商人自然成了从事“末业”的“贱民”了。

司马迁的观点却完全不同。《货殖列传》说“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也就是说社会的健全是在良好的分工之下,农人、渔樵、工人、商人各有任务,所以主张“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能够如此满足各自的需要,则“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來,不求而民出之”,根本不需要法律手段和行政命令约束。在司马迁眼中, 商业、手工业和农业拥有同等的地位,并不存在本末的分别。

司马迁在文中还以大量的事例说明商业的重要性,记载了一些著名大商人的业绩。被司马迁称道的商人、手工业主、畜牧主,他们获得的巨大财富,都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而是“皆诚壹之所致”才获得成功。所以司马迁将他们称为“贤人”,记录他们的事迹,“令后世得以观择焉”。

可惜的是,司马迁对商人的热情讴歌在当时并没有产生什么回响。反之,汉武帝还颁布了“算络”和“告络”令,对商人实行全面管制和搜括,使许多商人破产,国库却忽儿充实。这是政府与民争利的恶法,是统治者打击商人的例证。即使是班固,谈到司马迁为货殖列传时,还指责司马迁“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

好文章是不会被彻底否定的。近代钱钟书就将此文誉为“于新史学不啻手辟鸿蒙矣”(《管锥编》)的创新之作,媲美西方史家巨著。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4/07/2010

2011年11月20日星期日

【143】读书人会藏书

明代陈徵君是闽中十子之一。他有一首七言古诗写到:“琴堂讼简公事稀,相忆从前读书乐。我家亦有万卷储,穷年何曾剔蠹鱼?山林钟鼎俱失意,旁人却笑空藏书。昔时图史同欢赏,今日相思独西望。”

里头提到的蠹鱼是书虫,不是鱼类。读书人家有万卷书是不出奇的,怕就只怕没有闲情去阅读,以致蠹鱼滋生,要叫人笑话是空藏书了。不过,那毕竟是局外人的看法,对于读书人来说,即使没有时间读书,还是要珍藏书本的。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指的虽然是“知识到运用的时候,才觉得平时积累不够;事情到亲自去做的时候,才知道其中的艰辛”,但对我们这些读书人来说,如果要查找一些古人的句子而找不到书籍,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却是别有一番滋味的。因此,我绝对相信读书人一定都爱收藏书本的。

对读书人来说,书本除了可以查阅资料外,闲时有空翻翻,遨游在书海之中,那才是人生一大乐事!

古人也爱藏书,而且有着悠久的历史。傅璇琮、谢灼华主编的《中国藏书通史》,阐述了藏书的历史渊源,读者有兴趣不妨找来一读。

古代藏书有官藏、私藏两种。官藏的当然是国家藏书,包括衍生开去的书院、寺院的藏书,历朝历代还有专门官员负责;私藏的则是个人典藏的书籍。成语“学富五车”源于《庄子•天下篇》,“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可佐证早期就有私家藏书。

私人藏书是随着宋代雕版印刷业的出现而兴盛的。这以后,私人藏书的数量剧增,甚至超越官藏的书籍。专门的藏书楼也不断涌现,并且大多还有专名。例如司马光的读书堂、欧阳修的六一堂、刘式的墨庄、田伟的博古堂等。

明清更是私人藏书风气鼎盛的时期。许多校勘精审的善本,都属于私藏。像常熟的绛云楼、汲古阁、铁琴铜剑楼,宁波的天一阁,杭州的八千卷楼等,都是当时著名的藏书楼。研究中国藏书史,就不能绕开这些藏书楼,因为他们不仅保存了古籍,还可让我们研究古人如何在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下工夫。

藏书家也不一定是读书人,商人的介入是个有趣的现象。商人具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有些出于天性喜好,有些则是附庸风雅,但目的都一样,就是网络天下珍本。在商人团体中,徽商的表现尤为突出;就个人而言,耿文光则是其中的典型。

中国古代的十余万典籍能够流传至今,私家藏书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爱书人的借阅、传抄、刻书的活动,使许多珍本秘籍保存下来。这种风气,我们当然希望它持续下去,代代相传。

读书人藏书和好饮者收茶叶的兴致是一样的。书本收了可以细细品读,茶叶保存得好也可以慢慢品味;不同的是,茶叶留给后代,还是珍品,书本对于不肖子孙,却可能只当旧报纸一样贱卖。所以,也是好书的友人说:“我们去世时,最好备两个棺木,一个装身体,一个装书本,带下去再读,免得落得变旧书报的下场。”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7/06/2010

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

【142】司马迁对孟尝君的评价

我把我的“走近古人”系列文章都贴上新浪博客,希望藉此与中国学界朋友交流。

其中第54篇《古人如何评价孟尝君》引来回响,一位网友说:“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这句话是褒义吗?希望楼主查好再引,并且,太史公自始至终,都对田文极其反感,从《孟尝君列传》就能看出。”

  另外还有网友通过信箱讨论:“奸人大量的涌入导致薛地民风暴烈,这可不是表扬啊。再看司马迁的评论——‘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好客自喜’也不是褒义呀!这里的喜是‘沾沾自喜’,有自我吹嘘的意思。”

感谢科技的发达,使我们治学有更多机会与他人作交流。只有逆向的思维,才会促使我们对问题作更深入的思考。

听了两位网友的说法,我还真有点慌了,以为我犯了那么粗疏的错误。这种硬伤也犯上的话,可是反映对学术的态度不够严谨,是得要闭门思过的。因此,我得重新看过资料。

司马迁写《孟尝君列传》的目的是什么?韩兆琦教授说:“这篇作品思想意义的首要一点就是写孟尝君的‘好客喜士’。孟尝君的‘好客喜士’首先表现在接纳客人的‘无抉择’,即不论贵贱贤不肖,‘皆善遇之’。其次是他待客的一视同仁……。”(《史记通论》)对照《史记》原文:“孟尝君在薛, 招致诸侯宾客及亡人有罪者, 皆归孟尝君。孟尝君舍业厚遇之,以故倾天下之士。食客数千人,无贵贱一与文等。”我赞同韩先生的说法。

再者,孟尝君凭“鸡鸣狗盗”之助从秦脱难回来后,司马迁说:“自此以后,客皆服。”这也是肯定之词。

按此思路,说司马迁在结尾的“太史公曰”所说的“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名不虚矣”是贬义,我想这还有待斟酌的。

当然,就如韩先生所言,孟尝君养士“完全是为了私人利益”,“乃是一种豢养与被豢养、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一切都是效忠于他个人”的自私做法。不过,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在文中提到的是司马迁认同孟尝君纳客的胸怀。

再说,宋代王安石的名篇《读孟尝君传》,开头就说:“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这岂不是“翻案文章”?既然是翻案,则表示前人普遍认同孟尝君“好客喜士”是正面的。

其实,较早的司马光也有异见,他针对“孟尝君之名重天下”一事评论说:“今孟尝君之养士也,不恤智愚,不择臧否,盗其君之禄,以立私党,张虚誉,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奸人之雄也,乌足尚哉!”(《资治通鉴》卷二)

司马光和王安石,都重笔评述了孟尝君,一称之为“奸人之雄”,一称之为“鸡鸣狗盗之雄”,该是一家之言吧?如果司马迁早已经如此看待,他们还需那么郑重其事的反驳么?。

至于说司马迁“对田文极其反感”则言重了。司马迁著史为人们称颂的,恐怕不是爱憎分明,而是可以客观看待历史人物的得失,褒贬分明,就事论事。孟尝君在开发薛地方面,是有其过人之处,这是司马迁赞赏的;但他一生只为“谋私”,以致走向背叛和分裂齐国的道路,却是不值得赞颂的。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6/06/2010

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

【141】读书乐

读书有什么乐趣?这恐怕是不胜枚举的。

我们且看看古人如何享受读书的乐趣。

孔子曾经自述自己是“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的人。能令孔老夫子如此废寝忘食的,当然不是玩电脑游戏,而是读书。

孟子的名言“尽信书不如无书”,竟然成了一些不爱读书的人的依据。其实孟夫子的意思是大家要思辨,要取舍,要善读书以养浩然之气。

陶渊明曾说:“泛览周王传,流观山海图,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泛览”和“流观”是随性任意的阅读,这是陶渊明“不求甚解”的阅读方法;即便如此,也叫他乐不可支了。我敢说,陶渊明的“俯仰终宇宙”肯定是夸张的,那时有多少书可读?今天果真好好读书,那种抬头低头之间就遍观宇宙的乐趣绝非古人可比。

宋代司马光一生好读书,《三朝名臣言行录》载:“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也许其后司马光的读书生涯有点功利的味道,但是老年时他说:“老去春无味,年年觉病添。酒因脾积断,灯为目疴嫌。势位非其好,纷华久已厌。唯馀读书乐,暖日坐前檐。”(《上元书怀》)虽则无奈,却点出阅读的乐趣是终生伴随,而且是和我们不离不弃的忠实伴侣。

黄庭坚说:“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这是我们今日常说的“三日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来源。

明人徐勃在《笔精•读书乐》中说:“余尝谓人生之乐,莫过闭门读书,得一僻书,识一奇字,遇一异事,见一佳句,不觉踊跃,虽丝竹满前,绮罗盈目,不足喻其快也。”可见读书到了胜境,绝非一般庸俗的娱乐可媲美。
清代袁枚《寒夜》一诗中写到:“寒夜读书忘却眠,锦衾香烬炉无烟。美人含怒夺灯去,问郎知是几更天。”这虽然有点过火,恐怕要逼女人学嬴政项羽,焚书为快,但却也侧写出读书可让人抛开一切的特质。

同是清人的张潮在《幽梦影卷上》说:“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这是说明读书的不同境界。姑不提年龄,各人看书也会有不同领会,就让书本给各别的人不同的情趣,让读者各取所好就是。阅读的乐趣不必那么拘泥。

我个人特别喜欢宋末的翁森所写的《四时读书乐》:“(春)山光照槛水绕廊,舞雩归咏春风香。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蹉跎莫遣韶光老,人生唯有读书好。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夏)新竹压檐桑四围,小斋幽敞明朱曦。昼长吟罢蝉鸣树,夜深烬落萤入帏。北窗高卧羲皇侣,只因素稔读书趣。读书之乐乐无穷,瑤琴一曲來熏风。(秋)昨夜庭前叶有声,篱豆花开蟋蟀鸣。不觉商意满林薄,萧然万籁涵虚清。近床赖有短檠在,对此读书功更倍。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弄明月霜天高。(冬)木落水尽千崖枯,迥然吾亦见真吾。坐对韦编灯动壁,高歌夜半雪压庐。地炉茶鼎烹活火,四壁图书中有我。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

什么乐趣?只可意会,恕不作狗尾续貂之事了。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30/05/2010

2011年11月5日星期六

【140】读书的乐趣

一位小学老师对我说:“我们现在教课文,只教生字新词,确保学生会写字造句,就很好了。课文那么多,怎么可能仔细教?何况为了应付考试,更无法精讲课文!坦白说,课文不重要的啦!”

我知道这是存心跟我抬杠的话语,所以不辩。

据说不教课文已经蔚然成风,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规矩”说来还真可怕,一旦成形,一般人都很难以豁免,只好随俗。

可是,如果我们仔细想想:为什么中学生在会考中不报考华文?真的是功利心在作怪么?如果真有功利观点,中国今时今日的雄飞,不是叫拥有华文文凭的人更吃香么?没有把语文融进生命之中,不觉得语文是自己获取信息、寻求乐趣、找到理想的重要工具,学生如何喜爱语文?

如果学生自小学习语文,是把语文归回本位,不断加强听说读写的能力,还会考试不及格,感到语文无用之地么?若然,我们又何苦格式化地训练他们背书识字?

要培养学生对语文的兴趣,最直接的当然就是阅读。阅读美文。

美文不只是在文字上,还在意境上。宋人龚明之《中吴纪闻》记苏舜钦夜读《汉书•张良传》的投入情景,一有会意,则抚掌大呼,举杯畅饮。这种全情投入、豪放率兴的阅读,多叫人称羡!

美文降格为学习生字新词的工具,岂不煞风景?宋人郑樵说: “秦人焚书而书存, 诸儒穷经而经亡。”(《通志•秦不绝儒学论》)这是说秦始皇“焚书”却无法烧尽天下书,反而是汉代儒家搞章句之学, 把经典糟蹋了。这句话极值得再三品味。

教学存有功利,就急于求速成,这也是“规矩”。规矩说了,还要搬古人来压阵,说古人不是说“学而优则仕”,学习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其实这是诬蔑古人的说法。

看看一些实例:宋人陆九韶在《居家正本制用篇》说:“世之教子者,惟教之以科举之业,志在于荐举登科。难莫难于此者。试观一乡之间,应举者几人而与荐者有几,至于及第尤其希罕。盖是有命焉,非偶然也,此孟子所谓求在外者,得之有命是也。至于止欲通经知古今,修身为孝弟忠信之人,此孟子所谓求则得之,求在我者也。此有何难,而人不为邪?”尖端的总是少部分,为什么苦苦竞逐?不退而求读书的乐趣?

清人朱伯庐在《劝言》中也说:“先人谓今人不曾读书,如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等人,读了后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读。此教人读书知义理之道也。要知圣贤之书,不为后世中举人进士而设,是教千万世做好人,直至于大圣大贤。所以读一句书,便要反之于身,我能否如是否?做一件事,便要合之于书,古人是如何?此才是读书。若只是浮浮泛泛,胸中记得几句古书,出口说得几句雅话,未足为佳也。”读书和做人是一体的。

陆陇在《示子弟帖》中说得更彻底:“非欲汝读书取富贵,实欲汝读书明白圣贤道理,免为流俗之人。读书做人不是两件事,将所读之书句句体贴到自己身上来,便是做人的法。如此,亦叫得能读书。人若不将来身上体会,则读书自读书,做人自做人,只算作不曾读书的人。”读书就是为了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上面引录的警句都是出自家训,是名家教孩子的话。

教孩子不会虚伪吧?别把求学和名利挂钩。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3/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