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139】别错怪了秦始皇

我们今天读书读到厌烦时,总会自我调侃说:“只怪秦始皇当年烧书烧不完,害我们今天还要受罪。”

是的,秦始皇当年的确曾经下令“焚书”。根据《史记》记载,秦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年),丞相李斯对秦始皇说:现今天下已定,百姓当专心工作,读书人则学习朝廷颁布的法令,以教化人民。如果读书人只懂议论,“道古以害今”,批评时政,则天下将会再动乱。于是便建议“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建议。于是从那时开始,民间只可以保存医学、占卜、农业的书籍,其它书籍都必须上缴朝廷,不可私下收藏传读。焚书是为了禁止民间发表个人见解,惑乱民心。换句话说就是严禁“私学”,要统制人们的思想,施行“愚民”政策,使人民都乖乖听话。

根据上文,“焚书令”是非常残酷的:两人聚首交谈《诗》《书》就要在市曹斩首;称引古书以非议时政便要全家杀头;知情不报的官吏与犯者同罪;法令颁布后超过三十天还留着书籍不烧的,要在脸上刺字去筑长城。
“焚书”造成的伤害是用行政手段粗暴地禁锢人民的思想。但是,如果因此把它夸大到是对古籍的一大浩劫,却是言过其实的。

首先,“焚书”并没有烧光所有的书。《史记》所载,所焚的不过是“诗、书、百家语”,后世考证则认为只焚《诗》、《书》,不包括百家语。即使是司马迁本人,在《六国年表第三》说:“秦既得意, 烧天下《诗》、《书》, 诸侯史记尤甚, 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 多藏人家, 而史记独藏周室, 以故灭。”

其二,李斯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则表示官方是保存书籍的,“非博士官所职”就说明博士官是可藏书的。王充在《论衡•正说篇》便持有此主张。

其三,《史记• 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萧何在仓促之间可以收到多少图书,实在难以说明。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刘邦进入秦宫廷时,里头藏书为数是不少的。

宫廷里的藏书不烧,书籍何来大浩劫?

《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清人刘大魁据此而著《焚书辨》,力证博士收掌之书未焚于秦始皇,而是项羽屠咸阳、烧宫室时才被烧毁。“火三月不灭”固然是夸张描绘阿房宫之大,但里头的书籍被火焚尽却是事实。

秦始皇好学,当皇帝后还委任博士在身边当顾问。项羽则不然,小时候“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叔父项梁对他很生气,他却毫不在乎地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这种轻蔑文字的态度,让他逮住机会破坏古籍,是比秦始皇更能狠下心肠的。

因此焚书的罪魁是项羽而不是秦始皇。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6/05/2010

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138】是目次不是目录

我讲《太史公自序》时,着实表扬了司马迁在文章结束前简明扼要地勾画出他的130篇文章的要旨。且举一个例子,司马迁文中写道:“秦失其道,豪杰并扰。项梁业之,子羽接之。杀庆救赵,诸候立之;诛婴背怀,天下非之。作《项羽本纪》第七。”

项羽没有建立王朝,没有正式登基称帝,可是司马迁撰写史记时,却把项羽的传记编入为帝王列传的“本纪”之中,这是叫人感到奇怪的。这是司马迁独特的历史观,充分肯定项羽在推翻秦王朝过程中所发挥的主力作用。既然编入“本纪”,他就得说明,上面那段文字,前四句点明项羽起事的历史背景。“秦失其道”是主因,“豪杰并扰”是一个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项羽的叔父项梁也跟着起事,但不幸中道而殉,项羽接替了他的任务。后面四句则勾画出项羽领兵后的成败。“杀庆救赵”是关键,是项羽崭露头角的最重要一役。赵为秦所困,庆子冠军宋义受命救援,却又采取缓兵之策。项羽杀宋义夺兵权,采取“破釜沉舟”救援钜鹿,成功击溃秦军,从此成为破秦的主力军队,赢得天下诸候的拥护,所以司马迁说“诸候立之”。可惜项羽进入咸阳后,杀秦王子婴,而后又放逐楚怀王,丧失了天下人心,以致功亏一篑,最后失败。“杀婴背怀,天下非之”,道出了项羽失败的关键,点出问题的本质。

这只是一个例子,实际上《史记》130篇,司马迁都做到“条其篇目,撮其旨意”(班固《汉书•艺文志》语)。这样的写法,类似我们今天论文的“提要”。但是,在古代这却叫“目录”。“目”指的是一书的篇名(书写在竹片上的叫“篇”或“册”,书写在帛上的称为“卷”)或群书的书名;“录”则是对一篇书或一部书的内容所作的提要(叙录)。两者合在一起,便叫着“目录”。

古书的目录,是在全书的后面的,像《太史公自序》就收录在《史记》的最后一篇。今天我们打开书本,就先看到“目录”,把书本收录的篇章题目按顺序排列,检索很方便。可是这不符合中文古籍的惯例。清代目录学家卢文弨便指出:“《史记》《汉书》书前之有目录,自有版本以来即有之,为便于检阅耳。然于二史之本旨,所失多矣。夫《太史公自序》,即《史记》之目录也……乃后人以其艰于寻求,而复为之条列以系于首。后人又误认书前之目录,即以为作者所自定,致有据之妄訾謷本书者。”(《钟山札记》)

卢文弨非常注重古书刊刻的方法,强调力求保留原貌,注重体例。同样是清人的朱一新也说:“不通其书之体例,不能读其书,此即大义之所存,昔人所谓义例也。”

我们今天编书、读书,或许不必那么拘泥于这个传统,但是对于“目录”却还是要辨析清楚的。毕竟“目录”不应该只是条列篇目,还应该给篇章作适当的提要,以让读者从中得知其旨意。至于置于书前的,只能称作“目次”,因为它并没有起到撮要的作用。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9/05/2010

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137】踏入学术的门径

我在南京大学上的第一堂课,是与同门师兄弟一起见导师张宏生教授所聆听的入门指导。两个小时的会面,老师所谈触及面甚广,所言也甚详,这里不能一一详述,只挈提其中一项与读者们共享。

老师说:“你们要踏入学术的门槛,最好先踏踏实实了解古代有哪些书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你们入门的书籍,要争取时间通读一遍。”

老师也说,这并不是他首创的学习方法,清人张之洞就是如此倡导。

原来张之洞有言:“泛滥无归,终身无得;得门而入,事半功倍。”门在哪儿?他说:“此事宜有师承。然师岂易得?书即师也。今为诸君指一良师,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读一遍,即略知学术门径矣。”(《论读书宜有门径》)
老师的劝告不是泛泛而谈的,而是秉持师门的教训而说。老师的老师是程千帆先生。程千帆先生倡导治学要“用两条腿走路”。两条腿是指文献学和文艺学。
文献学是基础,是我们一定要先扎好的根基。没有文献作为基础,把话说得再漂亮,也不过是空中楼阁;又像沙滩造塔,一遇上外来冲击力,便要彻底瓦解崩溃。有文献作为基础,则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所言是有凭有据,是根据事实说话的。

要把握好文献,就得先学习目录学。清人王鸣盛也指出:“目录之学,学中第一紧要事,必从此问途,方能得其门而入。”因此程千帆先生的四部《校雠广义》成了我们入门之前的入门书籍。

程先生说:“目录书打开了我们的眼界,使我们能够找到自己所需要读的那些书,并知道在我们所需要读的那些书中,哪些是基本的,哪些应当先读,哪些可供参考。……即使同一书籍,可能有很多种版本,有的版本经过精心校勘,错误较少;有的版本未经校勘,错误百出。目录书也会为我们指出读哪些本子好,读哪些本子不好。”

可见目录之学是要我们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了。举例而言,如果我们要读《论语》,就先要确定所用的是最可靠的版本,然后再熟知有哪些注本、疏本要读,知道哪家的评论是在哪个立场作出的,哪些立场是对立的,对立的原因在哪里等等。否则我们就要自说大话,言而无据了。

这样的治学方法,之前我是没有听过的。当然,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还有很堂皇的理由——书本难找,即使知道该读什么书,也往往要因为找不到书而作罢。可是现今科技先进,大陆学界又有过人的眼光,举凡古籍,基本上都已经扫描为电子版,要查找已经不是太难的问题,我们断不可再以这为借口。因此,下工夫去读书,而且是读好书是治学迫切要做的工作。

王鸣盛说:“凡读书最切要者,目录之学。目录明,方可读书;不明,终是乱读。”这句话该是我们的座右铭,该引以为惕。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2/05/2010

2011年10月16日星期日

【136】过犹不及

我引夫子所说“叩其两端”来说明中庸之道,一些同道向我反映说不太好懂。我想到夫子另一句话——“过犹不及”,或许可以辅助说明中庸之道。

这句话出自《论语•先进》,话说有一回子贡问孔老夫子:“师(子张)和商(子夏),谁比较贤能?”夫子说:“师也过,商也不及。”子贡又追问:“那么是说子张胜了些?”夫子回应说:“过犹不及。”

我不敢直译夫子的对白,因为保留原文,读者会有更好的理解。

为什么说子张“过”,而子夏“不及”?这里恐怕不能把它说实,免得理解错误。钱穆先生的《论语新解》清楚说明这点。他引述了《中庸》和《礼记》所载的相关事项,说明儒家经典不一定都要“合说”,免得自相矛盾。

例如根据《礼记》所载,子张和子夏某次除丧后去见孔子,子张哀痛已竭,弹琴成声,自辩说“不敢不及”;子夏则哀痛未忘,弹琴不成声,解释说这是“不敢过也”。这故事与《论语》所记载有相似之处,却又有明显的不同。相似的就是孔子所评述的“过”和“不及”,正好可以用这个实例来作具体说明;不同的则是“不及”的是子张,因为他除丧后就不再哀戚,而“过”的是子夏,因为他太过哀戚了。所以钱穆先生结语说:“读书贵能会通,然亦贵能分别言之。”

我们就按钱先生的“分别言之”来看待,不要在意到底是子张不及,还是子夏不及,也不管子贡想知道的到底是谁胜出。我们只在意孔子所说的“过犹不及”,也就是“过”和“不及”都是相等的,都是不符合中庸之道的。

今天我们把“过犹不及”当成是个成语,意思是事情做得过分,就像做得不够一样,都是不好的。例如朱自清先生所说:“诵读似乎不难训练,读了白话文去背也并不难。只是一般老师学生用私塾念书的调子去读,或干脆不教学生读,以为不好读或不值读。前者歪曲了白话文,后者也歪曲了白话文,所谓过犹不及。要增进学生了解和写作白话文的能力,是得从正确的诵读教学下手。”(《诵读教学》)

朱自清先生的话,不只是适用在诵读教学,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我们常常会让思想走进极端,一旦听说某些方法好,或某些方法不好,我们就一股脑儿地全盘接受或全盘否定,这不就是“过犹不及”的最佳写照么?

例如有人倡导“读经”,举出一些成功的实例,于是大众纷纷趋之若鹜,也来“读经”,仿佛只有“读经”才可挽救频临消失的中华传统文化一般。这是“太过”!又如有人倡导“爱的教育”,搬出许多成功例子,于是“爱的教育”便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口号,慢慢地竟然变成“不打不骂”的代号。打骂就是“不爱”?这显然是“不及”!

“太过”和“不及”就是走向两头的极端。能够“叩其两端”来思考,您就知道中庸之道在哪儿。去明白“读经”的实意,知道为什么要做,什么时候该做,怎样的情况下该做调整,明白这些,思想才不会掉入极端,才符合中庸之道。教育除却了爱,就等于零,然而,怎样才叫爱,如何爱,爱要有什么行动,明白这些才行动,爱的教育才不会走向极端,才符合中庸之道。

只懂“对”和“错”的人,体会不了中庸之道的实意。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5/04/2010

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

【135】凡事要叩其两端思考

《论语•子罕》记载孔子的一段话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

理解这段话的难点有两个词——“空空”和“两端”。

先说“空空”。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从文字学的角度看,认为“空空”和“悾悾”通用,例如《大戴礼记》有朱彬的注释说:“《广雅》:‘悾悾,诚也。’空空如也,亦谓其求教之诚云尔。”另外的一个解释就是我们一般所理解的“什么都没有”的意思。例如朱熹说这是“圣人之谦词”,与前面的“无知”相呼应,所以这句解释为:“我有知识么?没有啊!有人向我请教问题,我其实什么也不懂……”

这很有趣:主张第一个意思的,是从鄙夫的角度出发,认为他问得很诚恳;主张第二个观点的则是从孔子的角度出发,认为孔子很谦虚。谁对?不知道。

再看下一个词——“两端”。清代江声说:“端即耑,物初生之题也。物之锐者谓之耑,亦谓之末。叩其两端,揣其本而齐其末之说欤?”(《论语后录》)意思是说“两端”是“始末”的意思,也就是说孔子从头到尾解释个清楚。清代人的训诂是有根据的,例如汉代何晏的《集解》就引孔安国的解释说:“有鄙夫来问于我,其意空空然,我则发事之终始两端以语之,竭尽所知,不为有爱也。”因为对方诚恳询问,我虽不知,却也竭尽所知的告诉对方一个始末。这是“诲人不倦”的精神。

同是清代的焦循的看法却不同,他说:“此两端即《中庸》‘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之两端也。……盖凡事皆有两端……旌善也,行之则诈伪之风起,不行又无以使民知劝。……凡若是皆两端也,而皆有所宜,得所宜则为中。”(《论语补疏》)焦循的这番解释是大多数人持有的看法。也就是说“叩其两端”是行“中庸之道”的一个标准做法。要彻底明白一件事情的做法,就得认清这件事的两头极端,这样才能不偏不倚的行中庸之道。如果只看到一头极端,处事便难免偏激。

朱熹解释这句话为:“孔子谦言己无知识,但其告人,虽于至愚,不敢不尽耳。叩,发动也。两端,犹言两头。言终始、本末、上下、精粗,无所不尽。”(《四书集注》)虽然他也提到事物的两头极端如“终始、本末、上下、精粗”,但他的立场是把事物说透,而不是要说“行中道”。因为他在《文集》中说:“己虽无知,而于告人不敢不尽。大凡圣人气象,只是如此着实看,自然见得,无世俗许多玄妙虚浮之说也。扣两端而竭,只如程先生、范尹诸公说尽之。若曰:‘只举两端教人,默识取中间底。’此又近世禅学之余,三代以前风俗淳厚,亦未有此等险薄浮诞意思也。”这是朱熹排斥佛教,存门户之见的说法。

今人理解上述一句话,就不必那么拘谨。我们大可解释为:“我是无所不知的吗?不是啊。有人虚心来请教我,我虽然不知,但是却可以协助他紧叩问题的两头极端来帮助他思考,解决问题。”

我感觉我们很多时候就是缺少这种“往两头极端思考”的能力。例如前些时候我谈清明扫墓该保存焚烧冥纸的习俗,让“风吹旷野纸钱飞”,“纸灰飞作白蝴蝶”延续我们的传统文化,就有人因此担心破坏环境而拒绝焚烧冥纸,也有人因此说我支持大肆焚烧纸扎品,什么楼房、汽车、啤酒、护照、录像机、电脑、上网器材都照烧不误。这岂不是不能“叩其两端”的实证?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8/04/2010

2011年10月5日星期三

【134】礼失求诸野

马来西亚华人在维护传统节日方面做得很好,例如农历新年、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冬至等,我们都还保持着“过节”的传统,这是令我们感到欣慰的。

我在中国留学期间,发现大多数同学对传统节日都感到陌生,而官方对传统节日的重视程度也远比不上诸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一些现代化的纪念节庆。这不禁让我想起孔老夫子的一句话——“礼失而求诸野”。

这句话译为大白话可以作:“礼制沦丧後,要求之于民间。”出处并非是与孔子有直接关系的古籍,而是汉代班固的《汉书•艺文志》。班固在讲述十家九流之后,概括九家思想都出于《六经》的支流,所以都可以辅佐明君治国。他说孔子尚且主张“礼失而求诸野”,更何况九家之学,犹胜于野。

相对于“野”的概念就是“朝”,所以可以把“野”说成是民间或中央地区以外的偏远地方。再三揣摩孔子的这句话,觉得很有道理。中央掌权者无法保留的东西,可以到民间去找。例如南宋初年的蔡绦,被流放到广西时,发现见于古籍记载而未见于朝廷的祭天神仪式,竟然在民间保存了下来。他说:“至汉魏而下,有国有家者,此礼寖日阙。独五岭以南,俚俗犹存也。……则传谓礼失求诸野,信然。”(《铁围山丛谈》)

不但是“礼”,其它方面也是如此。例如南宋周密著有《齐东野语》,书名取自《孟子》的“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本意是道听途说、荒诞不经的话语。然而这部书却可补《宋史》之不足,赵翼甚至称这部书“在宋人说部中最可观,洵能文之士也”(《陔馀丛考》)。官修史书不能准确反映历史真相,要民间的“野语”来补足。这不正说明在“礼失求诸野”的原则下,野史也有它的价值么?

文化的传承也是如此。不能靠官方来传承,甚至也不能靠主流国。

韩国在2005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功申报将端午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说是敲醒了沉醉的中国当局。当时网络看到许多的中国人大骂韩国人不要脸,大呼打倒棒子!可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韩国人的确很好的保存了端午习俗。我在联合国公布前的几个月,曾经和几位教授共车回南京,当时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问韩国教授:“你们国内还庆祝些什么传统节日?”韩国教授想了片刻说:“端午节!”中国教授惊讶问:“你们也庆祝端午节?端午节你们做些什么?”韩国教授毫不迟疑地说出完整的庆祝方式,包括吃粽子、划龙舟、拜祭等,叫我们甚感惊讶。

在情感上,我们是可以谅解中国人的反应。就像葛剑雄教授某次在“岭南讲坛”作报告时,提到“韩国对保存中国传统文化有贡献”,事后“竟然引起一片大哗,甚至有斥为‘卖国’、‘媚韩’者,网上讥刺谩骂更不一而足”。不过,葛教授的解释很棒,他说:“一种在中心区域早已消逝的文化现象,却能在边缘或闭塞地区长期存在,并且产生新的形式和内容。当这种文化成为当地的主流,得到普遍的认同后,当地人会倍加珍惜,并且不断创新,在某些方面甚至会超过母体文化。”这不正是“礼失而求诸野”的一个实例?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1/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