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星期日

【352】董狐是良史吗?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了“晋灵公不君”一事。

所举的事例,莫不叫读者认同晋灵公的确是“不君”的,即当君王的没有君王该有的品行。

文中说晋灵公上位后,“厚敛以雕墙”,也就是滥用了公款,这是罪一;“从台上弹人, 而观其避丸也”,这是不爱民,无视人民的恐慌,罪二;“宰夫胹熊蹯不孰,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厨师煮熊掌不够熟也要被杀,还要将其尸身带过朝廷,这可就残暴不已,失去了“君”该有的操守,罪三。

不君之君,本来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可是《左传》跟着记载,还有臣子不断冒死进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当时身居“正卿”要职的赵盾。可是赵盾不但三番五次进谏无效,还引起晋灵公的不满,买凶谋杀他。

还好,赵盾的形象很好,结果被命谋杀他的人反而护着他。第一位是鉏麑,他清晨前往行刺,却见赵盾已经“盛服将朝”,一大早就准备好上朝论国事,结果鉏麑羞愧不已,自己“触槐而死”,成全自己“义士”的形象。第二位是提弥明,他是赵盾车座前的保镖,在赵盾赴晋灵公的宴会时,见情势不对,不但强行带走赵盾,还空手与埋伏着的恶犬与守卫搏斗,最终殉难。第三位是灵辄,是晋灵公的甲卫,临场倒戈,护持赵盾逃脱一场谋害他的宴会,最终自杀。

像这样的不君的君王,被杀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左传》往下却这样记载:赵盾出逃后,赵穿在桃园杀害了晋灵公。当时赵盾还没有逃出晋国,听到晋灵公被杀便回到朝廷。《左传》载:“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大史指的是晋国的史官董狐,也就是说按照官方的记载,这一起事件的始作俑者竟然是赵盾。赵盾当然叫冤,董狐解释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亡”是逃亡,也就是说赵盾逃亡的时候没有越过边境,回来之后却又不追究“反贼”赵穿的罪,所以乱贼非赵盾莫属。赵盾无言以对。

《左传》这样的记载,似乎还担心后人难以沟通,所以还补多一句:“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给了一个更好的结论。孔子一方面赞同董狐的判断,挺他是“良史”,另一方面又惋惜赵盾,说他是“良大夫”,肯定了他在朝时的贡献,只可惜最终“逃亡没有越境”而附上罪名。

孔子何以这样说?

《春秋》有三传,除了《左传》外,还有《公羊传》和《榖梁传》。对于这件事,《公羊传》记载:“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亲弑君者,赵穿也。亲弑君者赵穿,则曷为加之赵盾?不讨贼也。”可见,《公羊传》是认同董狐的判断,赵盾的罪在于回到朝廷后没有给赵穿定罪。

《榖梁传》则记载:“晋赵盾弑其君夷皋。穿弑也,盾不弑,而曰盾弑何也?……曰晋赵盾弑其君夷皋者,过在下也。曰于盾也,见忠臣之至。”作者则似乎同情赵盾,直言赵盾是忠臣,过就过在“在下”。这说法是非常矛盾的。

《左传》则把这一番矛盾的话由孔子说出,一方面赞赵盾,一方面又指出他的过失。之所以选孔子来代言,恐怕是因为孔子的史观与董狐相近,“君君,臣臣”的概念所致。

诸君,您又是否认同董狐是良史呢?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25/0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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