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5日星期日

【76】单纯的奉献

朋友问我出外演讲,一场收费若干。我说我不收费,不过会要求主办方给我车资津贴,数额多少则看他们的能力。多年来,收过的津贴从100-1000令吉不等。

朋友说:“你不可以这样,要知道现在你有名气,还是博士,哪里可以这样贱卖知识?”

我不置可否,因为我从不以学历为荣。我自小受佛法熏习,只知道为众生而学习,学习更多则可以做得更好,一步步向前,并不是为了要更高利润。至于名气,那是他人给予的,我不会刻意去追求,也不会蓄意回避。我背后还有团队,有点小名气可以帮助团体的建设。

朋友又说:“学校有钱办活动的。你不要,反而利惠了有心人。有些人给你一百,报上去却写一千。你的清高反而促成人家的贪污,造业啊!”这一点我归予因果。记得我工作的第二年便买车,那是一位朋友无条件借的钱。我每个月通过银行还债,有时候因故会断期,便要向朋友道歉,他总不在乎地说:“那是阁下的事。”好一个学佛人,因果本来就是要自己负责的,学佛的重点之一就在这儿。我愿意向这朋友学习。

朋友再说:“不要抱着以前免费弘法的想法,过时了。”是的,三十多年前,一位名律师就在媒体讨论过演讲费这回事。我很认同,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我不想为我的服务标上价码。我当老师,政府给薪水,理所当然;倘若薪金是按我的工作量来算,上几堂课给多少钱,我想我早就离开。

我虽不是孙中山先生的信徒,却奉行“人生以服务为目的”的价值观。多少年来,我除了工作,余下时间都奉献社会——佛教和教育。有次给佛教会洗肾中心的病黎家属作说明会,一位女士一直用怪异的眼光看我,最终她忍不住举手问我从中拿多少钱。我说我们管理委员会是无偿奉献的,一分钱也不拿。怪异眼神霎时不见,多了几分温柔。

有人通过组织获取回扣,有人用组织之名赢取他人的信任,“这是阁下的事”;我参与公益事业,只想献出我的力量,动机再单纯不过。正因如此,我可以坚守自己的理想,也走得更远。

《星洲日报·东海岸》15/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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