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289】尊重汉字

朋友从印度旅游回来,无限感触地说:“我真的体会到秦始皇当年统一文字的伟大,若非他,中国今天也不会是这样的沟通方便。印度没有秦始皇,文字繁多,官方语言都多达十来个……”

是的,“统一文字”的确是秦始皇的一个巨大贡献。我们历来都歌颂秦始皇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据《汉书•艺文志》载:“《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秦篆,就是后来通行的小篆。这是有关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具体阐述。

虽然《礼记》也载:“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中庸•第二十八章)文献较早于秦始皇,不过其内容与后来秦始皇的统一文字恐怕略有差异。

自“书同文”推行之后,汉字的书写就不可以随心所欲,要有一定的规范。

司马迁曾记载这么一段轶事:“建为郎中令,书奏事,事下,建读之,曰:‘误书!‘马’者与尾当五,今乃四,不足一。上谴死矣!’甚惶恐。其为谨慎,虽他皆如是。”(《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原来在汉武帝时,郎中令石建某次书写“馬”字,把下方的五笔(篆书)写成四笔,竟然惊出一身冷汗,怕要被皇帝治死罪。

明代冯梦龙的《喻世明言》记载一个小故事,说宋朝时,有个四川成都人赵旭,文才甚好,但在答卷中将“唯”字的“口”旁误写作“厶”旁。宋仁宗向他指出,赵旭不肯认错,还辩道“此字皆可通用”,遂致仁宗不悦。后来出了金榜,果然无赵旭之名。民间还流传,仁宗和赵旭辩论时,写了八个字给他:“私和、去吉、矣吴、台吕”表明文字不可以乱写,笔画错误就是错误。

南京大学的程千帆先生,认真和严格是出了名的,他要求学生作业不写错别字,是一点也不含糊的。程先生明确提出要求:“南京大学的研究生,从硕士阶段起,就不允许写任何错别字。你们以后写一个条子向我请假,也要写正楷字,不许写文字改革委员会没有公布的简化字(但可以写繁体字)。一定要注意语法是否正确,意思是否清楚”(《程千帆沈祖棻学记》)。

我的老师张宏生教授提过一个轶事,有个硕士生,作业潦草,经多次批评而不改,最终令其退学。在程先生看来,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为了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认真习惯。学生们都还记得先生的谆谆教诲:“像你们这样,说重了,是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推给别人;说轻了,也是一种随随便便、马马乎乎的习气。不是说必须一点不写错,但是,要把比例压到最小,比如说,五千个字中勉强可以出现一个。更重要的是,要养成一种谨严的学风,做到有疑便查。一个人在小的地方粗疏,要想在大的地方有成就,也难。”(《永远的芬芳》)

把文字看得那么严谨,原来还有那么一番大学问。我们学习汉字又岂能马虎看待,草草识字?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02/06/2013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