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9日星期日

【88】身份认同有错吗?

中学时常听到或看到“为民族、宗教和国家”这么一句话①。老师口头说,阅读的文章如此写,我们考试写文章也会这样写。国文老师补充说:这是要你们不忘记自己的身份,时时肯为自己的民族、宗教和国家做出奉献。

为国献身,天经地义;为哪个“民族和宗教”奉献,大家理所当然认为是各自的民族和宗教。接受这样的教育,我和苏莱曼、木都都是好朋友。同学们相处的时候偶有争执,不过都是些兄弟间也会吵的琐事,不会牵涉到民族和宗教的问题。

近年来,情况一直逆转。我邀学汉语的马来学生新年上家里做客,他们直接的反应是很高兴,却因某人打了某个眼色,他们稍后讨论才作决定;我带小孩儿去公园玩滑梯,有四五岁的小朋友告诉同伴远离我的孩子,因为他们是吃猪肉的。

是不是强调“为民族、为宗教”出了问题?我问光宏在学时看过“为民族、宗教和国家”这句话吗?他说没有。我端详国家教育哲理,发现最后一句写的是“为社会与国家的和谐”,看来有人意识到“为民族、为宗教”这说法是不好的。

某次会议结束前,院长拿出一份文件说:“应届毕业生提呈计划书,要办叙别会,可是名单上全都是印度人。你们觉得妥当吗?”与会者多表示不赞同,院长顺势要敲定今后不准办单一民族的聚会。我说:“这不是单一民族的聚会,是泰米尔文组的聚会,只是恰巧学泰米尔文的都是印度人。他们聚在一起是有作用的,大家学同样的专业,面对相似的学习状况,学长可以向在学的传达他们五年来学习的经验。这样的聚会应该鼓励!”

院长没料到我这么说,愣了一会儿才说:“是啦,不过,我认为要办这样的聚会,就办给全部的毕业生。”果然,一周后,全体讲师和毕业生一起用了丰富的一餐,会上大家听了一些精彩的演说,也抽了不少的幸运奖,高高兴兴回家去。另一天,泰米尔文组全体师生到60公里外的劳勿聚餐,据说气氛感人,离别时,大家还掉了一公升眼泪。哪个聚会比较有意义?这可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为自身的民族宗教奋斗,等于侵犯别人?他人为自己的民族宗教奋斗,就等于侵犯到自己的权益?

多元民族国家人民相处之道,该是怎么样的?强调自己的身份就是错吗?

《星洲日报·东海岸》09/04/2017
注①:demi bangsa, agama dan negara.

2 条评论:

  1. 我是从SETIA这首爱国歌曲的最后一句歌词知道“Untuk agama, bangsa dan negara”。这一句歌词是否透露了本国国情:宗教至上,民族其次,国家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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